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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湖南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2023/09/19 5.7k 阅读 525 点赞

湖南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来源:作者:2023-09-19

湖南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书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要求,本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办事对象须知晓本事项相关办理条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原则上不允许代为承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或书写能力的办事对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承诺。

三、办事对象办理指定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交部分证明材料,具体证明名称及适用事项见附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办事对象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通过部门内、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承诺内容进行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办事对象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办理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四、办事对象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办事对象须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五、办事对象不符合相关办理条件,或者未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不予进行告知承诺和业务办理。办事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明材料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

序号

证明名称

适用事项

1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办理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核定

2

死亡证明材料

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

3

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证明

办理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核定

4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5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健在证明

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6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附件:湖南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