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来源:作者:2014-10-16
根据我省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暂定)3775元,我市2014年度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相应进行调整。
据了解,按照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本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但最低不能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265元。最高不能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325元。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高低两档次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即2265元和3775元。
根据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推算出今年我市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数额,参保城镇职工个人缴费每月最低应为181.2元。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按低档全年应缴纳养老保险费5436元,按高档应缴纳90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