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商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 |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1.拆解场地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2 |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 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 |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3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 2005年第2号,2017年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修改部分内容) |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1.备案管理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4 | 对成品油流通的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 |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 加油站 | 1.建设审批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5 | 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和市场的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 | 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 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和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 | 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6 | 对对外劳务合作的行政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 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 经营情况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