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至29日,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领导小组分别前往慈利县、武陵源区、桑植县、永定区进行《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社区党支部书记、物业和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行业人员等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区县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市垃分办围绕《条例》"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详细解读了《条例》的内容。各区县参会代表对管理条例的起草质量作出了充分肯定,表示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能够解决社会参与不足、公民分类意识淡薄,无法律约束等问题,同时提出了宝贵意见。

在慈利县,县人大环资委主任张智勇表示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便于执行,遵循处罚适当原则,积极引导,督促市民能够正确分类投放。

在武陵源区,区城管局副局长高磊表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在宣传,一定要营造好宣传氛围,才能确保法律的有效执行。

在桑植县,社区负责人和物业公司管理人代表均表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实行专人专管,责任落实到法人代表;在宣传引导方面,建议每周选择一天作为垃圾分类宣传日,引导居民、社区正确进行分类。
在永定区,区城管局党组成员王文兵表示,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应突出张家界特色,在源头减量方面,要严禁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并确保有效实施,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

市垃圾分类办专职副主任向平华指出,《条例》应发挥地方立法"切口小、有特色、精准细化、可操作性强"的特点,以问题为导向,尽可能回应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践中的突出难题,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屈国辉最后强调,通过这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明确了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市民将生活垃圾分类视为一种生活的"常态",《条例》的出台是对全民生活理念进行重塑的"习惯革命",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和市民素质的综合体现,也是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市城管局将积极吸纳各区县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条例》相关内容,把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
作者|周小颖
编辑|杜健
一审|向平华
二审|黄琼
三审|屈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