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23次常务会议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现就《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7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359670969@qq.com
2.信函:张家界市公安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32号)。
来信请注明“《张家界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索县生 18874495777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