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疏散、灭火救援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张家界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3月3日止。
二、联系人:李果
三、联系电话:0744-8380195
四、电子邮箱:452069674@qq.com
五、通信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459号,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427000。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和招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疏散、灭火救援畅通。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张家界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市中心城区
二、整治内容
1.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遮挡门窗妨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
2.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线路陈旧、裸露、漏电等安全隐患;
3.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有证超期、陈旧破损影响市容;
4.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情形。
三、整治方式和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属本通告公布范围和整治内容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业主自行整改或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按要求整改或拆除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