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慈利县创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初评结果的公示
按照湖南省食安办统一部署安排,依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经市食安委批准,202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市食安办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湖南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细则(2021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会同第三方评估公司,选派食品安全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初评工作组,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慈利县创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了市级初评。经综合评议,慈利县已达到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拟向省食安办提名为“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
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市级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6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市食安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严禁借机中伤诬告。
受理电话:0744-8281663;邮寄地址:张家界市子午西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协调科收,电子邮箱:674395255@qq.com。
张家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