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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1/05/25 4.4k 阅读 518 点赞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张政通〔2021〕2号

ZJJCR—2021—0000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精神,现就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除实行中央垂直领导或者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外汇、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三、市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区县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等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管辖公安分局及派出机构、交警大队、生态环境分局、队部在辖区内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管辖。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六、各级各单位作出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时,应当按照本通告的管辖规定,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

七、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宣传,确保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改革变化,方便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合理解决利益诉求。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市人民政府及各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市司法局,地址:永定区子午路584号,咨询电话:8386605。

永定区司法局,地址:永定区永定大道区治大院,咨询电话: 8596012。

武陵源区司法局,地址:武陵源区武陵路区人民政府3号楼,咨询电话:5611281。

慈利县司法局,地址:慈利县零阳镇蒋家坪新城区,咨询电话:3385565。

桑植县司法局,地址:桑植县澧源镇帅乡中路,咨询电话:6223838。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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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