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工作的意见
张政发〔2016〕5号
ZJJCR—2016—00008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渠道多元、结构优化、负债适度、成本合理”的融资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着力做大直接融资规模
(一)支持企业多层次上市融资。指导优质企业进一步实施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培育、加强辅导,推动企业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在境内外主板或中小板、创业板等渠道上市融资。采取注入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重点项目等措施,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实现再融资。鼓励企业到新三板和湖南股权交易所等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
(二)支持企业通过私募股权融资。充分发挥产权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企业开展私募股权融资,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吸引社会资金通过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式,为我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张家界市旅游产权交易中心,为旅游企业进行私募股权融资搭建平台。
(三)创立产业发展基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跟进、社会资本参与的操作模式,鼓励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按照一定比例出资,建立城市发展基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主要投资基础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区域开发等领域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政府整合财政性资金采用认购基金份额等形式予以支持。
(四)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张家界的品牌优势,精心包装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项目,主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投资公司和各类投资基金的沟通协调,吸引有实力的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来我市开展业务,争取把我市列为重点投资地区之一。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邀请银行机构事前介入,对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实力和资质进行甄别,确保投资基金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项目的成功对接。
(五)积极争取地方债额度。做好地方债置换工作,缓解当前融资平台的债务偿还压力,优化城市发展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将发债偿债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在降低政府债务率的基础上,抓住地方政府发债有利时机,积极向省政府争取地方债新增额度,保障续建、新建公益项目的资金需求。
(六)积极稳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顺应投融资改革趋势,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强化监管、规范运作”的原则,在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稳妥推广PPP模式。
(七)积极支持企业发债。抓住国家发改委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有利时机,建立全市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做好重点债券融资企业的对接服务,提升中介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协助企业做好债券发行方案,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对企业债券融资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沟通、与证券机构合作,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私募债等各类债券募集资金,解决我市旅游产业、城市发展、基础设施、环保等行业建设的资金需求。
(八)积极支持企业发行债务性融资工具。市、县两级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宣传,积极培育,支持和帮助企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与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联系,加大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合作力度,及时将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并购票据、永续票据、碳收益票据、项目收益票据、可转换票据、供应链票据等创新性债务融资工具产品向企业推荐,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选择。
(九)利用互联网金融渠道融资。支持项目主动对接互联网金融平台,将社会资本引入我市支持城市发展。支持企业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渠道融资。
二、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间接融资作用
(十)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创造有利条件,加强行业引导,积极引进股份制金融机构来张家界设立分支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慈利县、桑植县农村商业银行。鼓励现有金融机构网点、业务向县城、乡镇下沉。充分利用区域政策优势,争取在我市设立武陵山区开发银行,使张家界成为武陵山片区开发融资中心。鼓励有实力、有资质的企业积极参股金融,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支持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增资扩股,鼓励新设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省中小担保公司、省农信担保公司在我市开展业务,增强担保能力,发挥担保资金的放大效应。
(十一)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开展旅游产权(景区经营权、收费权等)、农村产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借助“城镇化建设贷款”等信贷品种,充分运用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理等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开展合作,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融资成本。
(十二)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作用。主动对接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等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发挥国开行重要作用,围绕棚户区改造、铁路、水利、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做好融资规划、项目推荐;发挥国开行“综合金融协调人”作用,探索城投债和贷款项目“债贷组合”融资模式。鼓励农发行推进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模式和PPP项目融资模式,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期限长、利率低等优势,加快扶贫攻坚进度;发挥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专门用于项目资本金投资且使用成本低的优势,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十三)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优势。在研究掌握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法规、运用范围、投资模式的基础上,在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精心筛选、策划包装一批建设项目,建立张家界市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库。支持市政府金融办、地方融资平台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机构的联动协作,主动向各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宣传推介入库融资项目,及时对签约项目提供增信支持,实现保险投资资金与我市建设项目有效对接。
(十四)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合作,选择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等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盘活存量贷款,支持城市发展。积极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支持企业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以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不动产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通过打包、评级等手段,发行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回收现金,再投入城市发展。
(十五)探索开展基础设施融资租赁。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探索运用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模式,将物化的长期资产变为流动性强的现金资产,缓解城市发展建设的融资压力。支持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型设备投资的资金问题。
(十六)积极争取境外开发性资金。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了解国外贷款资源,掌握国外贷款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统筹考虑借用外债规模、偿还资金来源,结合本市重点战略规划和优先发展重点领域,做好项目规划。积极向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进行申报,充分利用国外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优惠贷款资源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积极创建良好融资环境,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十七)成立融资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相关副市长任副主任,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融资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研究融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简政放权,创造便利的融资环境;加强市场和政策研究,提升融资能力;主动对接国家、省级金融机构拓展融资渠道;做好重大项目、重要产业的融资对接服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八)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创建省级金融生态良好城市为抓手,增强经济基础,着力改善信用环境、行政环境、司法环境、金融服务环境,形成资金“洼地”效应,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的进入。同时,以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争取上级金融政策的倾斜和融资利率的优惠。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诚信张家界”建设,通过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全面实施信用记录核查,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和工业园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力度,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十九)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大司法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加大打击非法集资、民间融资中介机构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力度,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防止金融风险的放大、扩散和传染。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十)加大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研究及培训机构的人才培养合作,定期开展金融知识培训。邀请交易商协会、券商等机构的专家来张家界授课,以“面授+研讨+调研”的模式开展培训,以“融智”方式提高有关人员政策水平和融资能力。完善交流机制,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互派人员挂职工作。通过列支专款、落实资金,统筹解决住房、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措施,完善保障体系,加大金融人才特别是投融资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
(二十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抓住国家首批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国字”招牌给我市带来的政策、资金倾斜,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建设,适当扩大贷款贴息范围,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和中小企业偿贷准备金,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
(二十二)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推进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在剥离政府性融资职能的基础上,加快向业务市场化和经营实体化方向转型,有效整合政府资产,强化财政资金补充、土地增值收益返投等方式,增强平台实力,更新经营理念,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筹资方式,规范资金使用,形成平台“借、用、还”良性投融资循环机制。成立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聚合各类社会资本,建立完善对接重点领域项目的平台及配套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更多领域。
(二十三)加强重点项目库建设。结合“十三五”规划,吃透国家产业、财政、金融、环保等政策,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储备库建设。组织金融部门提前介入,参与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招商引资、开工建设全过程,争取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得到金融支持。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