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要求,结合我市简政放权及园区体制改革工作需要,在广泛深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务服务中心起草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张家界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的通知》。现将该文件的起草说明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要求,重新梳理确定张家界高新区管理权限,加快构建集中高效审批模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本文件起草主要参考《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家界经济开发区部分市级经济事务管理权限的通知》(张政发〔2015〕20号)等文件,对照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库进行梳理。
三、起草结果
按照湘政办发〔2020〕49号明确的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结合张政发〔2015〕20号已赋权事项以及张家界实际,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张家界高新区梳理,多次书面、会议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张家界高新区赋权事项清单》。清单共包含事项150项,从事项层级来看,包括市政府拟赋权的137项市级、县级事项,以及湘政办发〔2020〕49号明确向省级园区赋权的13项国家级、省级事项;从事项类型看,包括行政许可76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公共服务36项;从赋权方式看,直接赋权66项,委托行使30项,服务前移39项,审批直报15项。该清单公布后,我市其他省级园区,参照本通知确定赋权事项。
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