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4/22 4.8k 阅读 206 点赞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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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2019年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站办,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开展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和总体部署,现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喻灿斌为常务副组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站办,局二级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建管科,建管科张宏卫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市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综合、协调、督办工作。

二、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综合、宣传报道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建管科:负责市直管商砼和建筑企业扫黑除恶的宣传、线索的摸排上报,积极配合查处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并建立工作档案。

房地产开发科:负责对房地产企业扫黑除恶的宣传、线索的摸排上报,积极配合查处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并建立工作档案。

招标办:负责招投标领域的恶意串标、围标、投标行为的摸排、相关线索的上报,积极配合查处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并建立工作档案。

市建管中心:负责局直管市政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相关涉黑涉恶行为的摸排、上报,积极配合查处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并建立工作档案。

执法支队:负责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违法建设项目相关涉黑涉恶行为的摸排、上报,积极配合查处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并建立工作档案。

市质安处:负责在建项目扫黑除恶的宣传、线索的摸排上报,积极配合查处相关涉黑涉恶案件,并建立工作档案。

三、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摸排,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参与招投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使用暴力威胁、围堵滋扰等手段干扰建筑企业正常生产等经营行为的黑恶势力犯罪,使各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全市建筑行业管理秩序得到明显得到规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营造氛围。召开系统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全市建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形成行业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积极行动,深入摸排。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部署,全面摸排行业内涉黑涉恶相关信息,及时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报告情况,使扰乱建筑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第三阶段:全力配合,重点攻坚。积极配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的调查取证,推进全市建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

第四阶段:健全机制,巩固成果。配合推进全市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要及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要旗织鲜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查实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打掉扰乱建筑行业管理秩序的黑恶势力,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局机关各科室、站办,局二级机构要明确联络人,建立工作台帐,每月28日前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扫黑除恶的舆论宣传机制,多渠道、全方位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宣传报道全市住建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全系统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系统内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市住建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0744-2129696。

联络人:张鹏举

联系电话:18374437780

QQ邮箱:1341303208@qq.com

附件: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摸查表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日


 

附件:

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摸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排查时间

排查对象

线索内容

线索来源

涉及领域

线索移交情况

配合查处情况

备注

1

2

3

4

说明

1.“线索内容”应当包括时间、地点、涉嫌涉黑涉恶人员情况及简要情况概要等。

2.“线索来源”为旧案排查、群众举报、部门转交、监督检查及其他。

3.“涉及领域”为承揽工程、渣土运输、房屋征收、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暴力抗法、充当“保护伞”以及其他。

4.“线索移交情况”写明是否移交,如移交,写明移交接受部门、移交时间。

5.“配合查处情况”写明是否配合查处,如配合查处,写明配合查处简要情况。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