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信用评价基础分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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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信用评价基础分值》的通知
张建办〔2019〕5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湖南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
管理暂行办法中信用评价基础分值》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标准,推进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现将《关于调整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信用评价基础分值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39号)转发给你们。
附件:《关于调整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信用评价基础分值的通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