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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建筑工地集中整治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11 4.0k 阅读 491 点赞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建筑工地集中整治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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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张家界市建筑工地集中整治超限超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2日

张家界市建筑工地集中整治超限超载

实施方案

根据《张家界市2018年车辆非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方案》(张治超办〔2018〕1号),为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车等安全整治工作,预防、遏制渣土车等运输交通事故和建筑废土砂石滴撒漏、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建筑工地开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通过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治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在建工地渣土车等运营管理、减少建筑废土滴撒漏造成的路面污染,共同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程。

(二)实施要求

加强建筑工地治超宣传。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行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治超宣传,每个建筑工地设置两条以上治超宣传横幅,及时将整治行动的要求传达到各有关项目、有关企业,确保整治行动全覆盖。

加强建筑工地治超治理。城管、住建、交警部门加大联合执法,重点加强工地渣土车、砂石车、商混车、建材车等工地车辆的超限超载管控力度,配合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严禁无牌、无照、擅自改装渣土车等违法车辆进入工地参运,参建单位发现超限超载无牌无照参运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按照“一超四究”、“一单四制”追究驾驶人、车属单位、非法改装企业、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四方责任,相关企业及个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对象。

完善建筑工地治超制度。全面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健全相关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工作回头看、反复抓,形成制度化的工作模式。

三、组织领导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工地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建筑工地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督办、协调及考评工作。

组  长:龙维务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喻灿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献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符启化    市建筑市场与房地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周森林    副调研员

许  玻    市质安处主任

张宏卫    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张宏华    永定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杰    永定区建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罗启毅    市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陈双锦    市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

组员单位:市质安处孙腾,区建设局周念,市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罗文豪,局相关科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黄生河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局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执法检查定期考评和协调督办工作。市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市直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市质安处负责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市管项目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市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园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永定区建设局负责市城区所有的拆除工程、私人建房、区管项目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市商混办负责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慈利建设局、桑植建设局、武陵源建设局负责各自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现状,细化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各区县建设局、市质安处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检查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工地超限超载治理任务的艰巨性,严格公正执法,凡建筑工地超限超载现象,一律坚持巡查、宣传、指导、跟踪、督办到位,与市城管局开展联动配合,做到有案必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落实管理措施。

(四)各区县建设局,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方式于4月15日前报市局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该项治理工作情况和数据的报送工作,于每月2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包括工作总体情况、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对策和建议等),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黄生河(电话:0744-8221780;传真:8202928;邮箱:109308652@qq.com)。

附件:1.张家界市建筑工地治理超限超载自查表

2. 张家界市建筑项目建筑运输车辆汇总表

3. 张家界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宣传标语

52号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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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