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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张家界市天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天健佳苑项目分户实测面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8号令)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原张家界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7年4月14日—20日对该项目实测数据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开发建设单位、部分购房户对实测数据提出了书面异议,原张家界市房屋测绘队针对反映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并进行了数据修正。后张家界市天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申请变更部分房屋功能,并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批准,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后,委托张家界市测绘院对其开发建设的天健佳苑A、B、C、K、D1、D2、D3、E、L、M、G、办公用房共12栋房屋进行了分栋、分户面积复测。为维护购房户的合法权益,现对该项目上述12栋房产面积再次予以公示,若购房户对房产面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复核;若无异议,我局将以公示面积作为房屋备案面积进行备案。
公示期: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
联系电话:8236930
附件:1、户室面积对照表
2、房屋分户平面图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