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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张建办〔2017〕33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
安全督查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50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7〕291号)和《张家界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张建发〔2017〕62号)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十九大”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平稳可控。同时为认真做好2017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年度考核工作,迎接省、市计生部门的年度检查。经研究决定,我局将组织对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对2017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由分管建筑业负责人任组长,市质安处主任任副组长、局建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组,由市质安处兼任现场组组长,具体负责抽查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等相关内容的检查、问题反馈和交办问题的跟踪督办整改等)。
二、督查考核内容
1.第二季度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打非治违”工作落实情况。
3.“夏季攻势”三大行动开展情况。
4.“一岗双责”制度及“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6.在建工地渣土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7.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8.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9.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10.建筑节能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11.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12.“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
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落实情况。
14.“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落实情况。
15.考核2017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三、督查时间
2017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方式
(一)督查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或扫街方式确定。
(二)通过座谈、查阅资料并结合项目检查情况进行点评和问题交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以单位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将大检查工作要求部署到每个企业、每个在建项目。
(二)全面检查,加强督办整改。各区县要对本地区所有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覆盖的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方案》要求,严格执行“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整改情况、执法情况要进行跟踪复查,切实跟踪督促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以及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其中久拖未治或未按规定限期治理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我局将按规定挂牌督办。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告大检查情况。各区县要定期调度掌握大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查找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切实改正,确保工作实效。从9月开始,各区县于每月8日、18日、28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见附件),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9月28日前,报送项目自查自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每月底前,报送开展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整改落实等阶段性情况。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情况,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深化巩固大检查工作成果。12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
(四)检查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严谨工作作风,做到检查考核过程中执法公正。各问题责任主体单位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存在的问题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督查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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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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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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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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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执法处罚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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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 |
已整治 |
整改率 |
关闭 取缔 |
停产 整顿 |
暂扣吊销 |
处罚罚款 |
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 |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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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
(项) |
(项) |
(%) |
(起)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人) |
(家) |
(家)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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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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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每月8日、18日、28日前填报统计表,数据为大检查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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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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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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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地区 |
企业(项目)名称 |
行业领域 |
重大隐患问题或严重违法行为 |
整治完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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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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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7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