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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张建通报〔2016〕12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根据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张建办〔2016〕29号)要求,我局于9月19日至9月23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对全市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通过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季度大检查,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扎实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区县住建局及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过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和安全红线意识,加大对建筑业企业履行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督以及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认真组织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开展,及时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据统计,三季度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继续保持“零”死亡良好局面。主要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规范化管理程度有所提升。各区县住建局及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各项专项治理及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为主线均开展三季度质量安全检查,总结了三季度的成绩与不足,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通过检查对比,一是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得以提升。特别是武陵源区通过强化管理,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抓,亲自督办,进步较大,尤其是在渣土扬尘管理方面成效明显。二是领导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大。通过查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台账,各区县住建局主要领导均亲自带队深入工地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办。特别是桑植县主要领导重视程度高,下工地检查频次强,督办力度大,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程度提升明显。
(二)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住建局及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支模架、深基坑支护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等专项治理工作,均结合各地工作现状制定了实施方案。从检查情况来看,虽然各地开展的深度不一样,但均有亮点和成效。一是对全市的起重机械严格实施动态监管。全市目前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有262台,办理备案、使用登记的262台,在建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全部办理了备案、检测及使用登记。二是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对钢管、扣件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按钢管壁厚和扣件自重实测值将工地钢管扣件分为标准材质、实际材质、限制使用和禁止进场四大类控制脚手架和支模架材质,从源头上防患架体安全隐患。三是加强以预拌混凝土质量为重点的监管。各区县住建局每季度对预拌砼生产企业质量生产条件、产品原材料及施工现场质量进行了抽查。四是狠抓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落实。各区县住建局均要求每个工地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治理方案,并上墙公示。同时继续推行样板引路,8月份我局组织在桑植县召开了全市质量观摩现场会议,目前我市已创省级标准工地14个。
(三)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三季度各区县住建局和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共集体约谈相关违法建设单位负责人32次,约谈企业负责人达46人以上。叫停违法建设项目67个,立案查处2起。通过严格执法,各违法建设单位对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认识有所提高,特别是通过对区县违法建设项目的督查督办,违法建设行为较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区县住建局在监督保证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我市建筑市场监管及质量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仍需继续加强。主要表现在:
(一)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不大。部分建设项目因所谓各种“特殊性”理由,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法开工,监督机构对项目监督抽查频次不高,监管执法不到位,特别是区县对部分未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未纳入非正常项目的监管,存在监管严重失职现象,导致部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失控,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如桑植县山水逸景园农贸市场住宅小区3#栋:小区边坡防护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无施工方案、材料检验、工程质量验收、锚杆检测等施工记录,无监理记录,监督信息平台无质量安全监督记录。慈利县“翰林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未办理招投标、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开工。
(二)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把关不严,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大,受检项目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未及时得到整改。全市部分项目未开展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或流于形式,无实体展示,无交底资料,无验收痕迹。未编制或不按工程实际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现场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等现象依然突出。如桑植县康茜大地保障性住房项目:主体分部工程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擅自进入装饰工程施工;构造柱存在走模、露筋、蜂窝、孔洞、麻面等质量缺陷;砌体组砌方法不正确,砌体垂直度、平整度差,砂浆不饱满,透亮多,过梁搁置长度每边不满足25cm要求,窗台未按规范做压顶。张家界美食城商住综合楼工程:现场未配备标养室,无样板引路,同条件及拆模试块管理不到位、基础未验收;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无设计专篇;梯段板施工缝位置留设错误,梁底主筋与箍筋未全数绑扎,后浇带混凝土未施工模板提前拆除;检验批验收记录未注明验收合格依据的检测报告或检查原始记录的名称及编号;钢筋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所附影像资料不能反映验收部位、时间及质量责任人等。
(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一是支模架搭设未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立杆间距、横杆步距控制不到位,不按要求设置垂直和水平剪刀撑的现象普遍。如慈利县赵家岗土家族乡公共租赁住房工程。二是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架体内水平防护不到位,脚手架基础落于悬挑构件上且无方案和设计复核。如武陵源区索溪中心学校综合楼工程。三是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开展维修保养,基础节标准节锈蚀、基础积水、安全防护装置失效、附着不到位或未使用原厂附着以及联合验收、顶升加节附着验收程序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如桑植县澧源镇十一学校教学综合楼、慈利县高峰九年制学校科技楼。四是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未按“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三相五线”配电系统敷设施工临时用电,电线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和开关箱共用,用电设备未重复接地现象时有发生。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接配开关箱,动力系统和照片系统未分设,开关箱内安装插座等现象普片存在。如张家界国际建材城二期、张家界南门口特色街区安置房1-5#栋。五是基坑、边坡未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安全防护和第三方监测,存在严重结构安全隐患。如桑植县山水逸景园农贸市场住宅小区3#栋。
(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从项目检查情况看,建设单位有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无资质个人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嫌疑。如桑植县金科世家项目。二是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问题突出,特别是外地企业到岗履职情况较差。如张家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张家界市一中新校区三标段。三是施工企业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力度不强,受检的部分项目现场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检查验收记录。如慈利县碧水园小区二期。四是企业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不落实,部分企业未实地对承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少数项目甚至由资料员填写。如张家界市澧水大桥南延伸段高架桥新建工程、张家界第三中学教师周转房工程。
(五)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仍不到位。施工现场消防水管管径小于100或使用PVC管作为消防管,楼面无消防水源的现象较为普遍。施工易燃场所及楼层无消防灭火器,活动板房采用可燃、易燃芯料的彩钢板搭建等,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如桑植县陈家河镇贺龙希望小学教师公租房、张家界海王国际大酒店。
(六)文明施工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建筑渣土扬尘“五要素”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标准不高。如张家界国际建材城二期:现场无洒水降尘设施,无专人定时喷水降尘,路面干燥易起灰;大门出入口无污水沉淀池、排水沟设置不合理,水排不出;材料未设置标牌、未做到有序堆放;砂浆搅拌机械设备未使用密目网有效围挡。白马泉高架桥一标段:施工现场围挡未全封闭,次干道围挡低于1.8m;硬化后的地面有浮土、积土未采取覆盖、固化和绿化等措施,现场未设置喷水降尘设施;大门出入口未配备高压车辆冲洗设施,未设置排水沟;渣土垃圾未及时清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督查组发现的监管工作方面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各区县住建局及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讨论,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整改情况采用影音资料和书面文字的方式及时反馈上报。
(二)全面开展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我局制定下发的《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张建发〔2016〕37号)和《建筑起重机械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张建发〔2016〕60号)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落实并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落实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特别是要结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支模架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好施工现场预防高坠事故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评定、验收等有关要求,各区县住建局和其监督机构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建筑企业建立本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手册,建立企业级临时用电标准化展示区,相关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内容。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工作,从根本上防范安全事故隐患。
(四)持续推进渣土扬尘专项治理。一是各级监督机构要结合日常监督,将渣土扬尘列入监督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定期巡查、督促。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记录,实行管理全覆盖,过程全监督,确保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渣土扬尘管理的动态核查与定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要结合红黄牌制度等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和治理长效机制。
(五)加强今冬明春施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省政府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今冬明春施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冬春季节消防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全力维护全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措施,杜绝因赶工期等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1.张家界市2016年3季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汇总表
2.2016年3季度监督机构监督规范化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3日
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6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1
张家界市2016年3季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监理单位 |
项目 总监 |
项目考评得分 |
评定不合格原因 |
备注 |
|
|
1 |
张家界家居装饰商贸建材城项目二期(9-16#及地下室)工程 |
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吴伯海 |
张家界市华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符爱祥 |
0 |
文明施工差,重大危险源未通过开工条件审查,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 |
市管工程 |
|
|
2 |
张家界市澧水大桥南延伸段高架桥新建工程 |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张高才 |
张家界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李琨 |
65 |
文明施工差,渣土扬尘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 |
市管工程 |
|
|
3 |
东方曼哈顿商住楼 |
深圳市旭生骏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后政 |
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刘刚 |
69.2 |
塔吊超期未及时检测 |
市管工程 |
|
|
4 |
张家界第三中学教师周转房工程 |
湖南筑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朱定 |
湖南省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0 |
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 |
永定区管工程 |
|
|
5 |
中兴泰电子产业园厂房及员工宿舍 |
华容城西建筑公司 |
符义兵 |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邓德军 |
0 |
考评不合格 |
慈利县管工程 |
|
|
6 |
张家界路上汽车酒店 |
江苏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
杜立生 |
湖南省益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吴志红 |
0 |
考评不合格 |
慈利县管工程 |
2016年3季度监督机构监督规范化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
序号 |
监督机构名称 |
考核项目平均得分 |
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定期查阅信息平台,每缺一周扣0.5分 |
监督机构未每月进行考核,每缺一次扣2分 |
不合格/未录入信息平台 项目扣分 |
资料未及时报送扣分(每项次扣0.5-5分) |
责任追究未落实扣分(扣5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 评价 |
|
|
数量 |
扣分 (每个扣1分) |
|||||||||
|
1 |
武陵源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
87.6 |
0 |
0 |
0 |
0 |
0 |
0 |
87.6 |
优秀 |
|
2 |
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87.0 |
0 |
0 |
0 |
0 |
0 |
0 |
87.0 |
优秀 |
|
3 |
永定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
85.3 |
0 |
0 |
0 |
0 |
0 |
0 |
85.3 |
优秀 |
|
4 |
慈利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83.5 |
0 |
0 |
0 |
0 |
0 |
0 |
83.5 |
合格 |
|
5 |
桑植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
78.5 |
0 |
0 |
0 |
0 |
0 |
0 |
78.5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