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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张建发〔2016〕11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复工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处,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各项目顺利安全复工。现就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其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要按照省、市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制定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明确复工条件。
二、申请复工的施工单位应对项目开展隐患自查自纠,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建设、监理单位要开展同步检查,消除隐患后由项目经理、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向受检项目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核查。
三、对申请复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各区县要加强对节后复工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近期我局将组织对全市的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5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