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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张建发〔2015〕85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15年度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及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督查对象:各区县建设局及局属有关单位。
二、考核督查依据
1.《2015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张建发〔2015〕11号)。
2.《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张家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张建发〔2015〕13号)。
三、考核督查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制度)。
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查阅有关会议记录、纪要及相关制度)。
4.学习培训制度落实开展情况(查阅学习笔记、学习资料及相关学习制度)。
5.本地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情况(查检查台账、通报材料、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等)。
6.“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查方案、台账、项目查处相关档案)。
7.工程质量两年行动开展情况(查年度专项总结、月信息报送资料、项目检查台账等)。
8.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查报送报表)。
9.监督规范化考核开展情况(查阅相关考核资料)。
10.建筑渣土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查方案、制度、台账、检查通报等)。
11.各项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方案、制度、检查落实措施等)。
12.约谈制度落实情况(查制度、约谈记录、台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3.事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14.平安工地、项目差别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方案、台账等)。
15.招投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招标台账、投诉处理台账等)。
16.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查制度、台账等)。
1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应急预案等)。
四、督查考核时间:2015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督查考核形式:听取被督查单位汇报,查看资料,对市直管在建项目抽查3-5个,每个区县抽查2-3个在建工地(含乡镇项目)。
六、督查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督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年度总结材料和单位自评报告,准备在建工地台帐和相应的资料,做好情况汇报准备。
(二)考核督查工作涉及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施工许可(含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建筑市场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涉及的部门应加强沟通和衔接,共同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三)对督查和考核相关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及相关单位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项目检查采取随机抽取。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