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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和四季度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张建办〔2011〕33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和四季度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年初安排及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对区县及局属有关单位开展2011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及四季度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考核依据
1、全面推行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工作情况。
2、《张家界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张建发〔2011〕26号)。
3、《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张建发〔2011〕31号)。
4、《张家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张政办发〔2011〕25号)。
5、“打非治违”工作。做好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与整改工作,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取得的效果及经验做法的情况。
6、按照《关于加强省党代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建明电〔2011〕15号)要求,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冬季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
7、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11〕3号)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作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各地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录入 “湖南省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系统”的情况。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1、考核内容:建筑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筑市场执法等方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考核依据
(1)《2011年全市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张建发〔2011〕8号)
(2)《张家界市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张建发〔2009〕7号)
(3)《张家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张建发〔2011〕7号)文件。
三、督查及考核程序
1、听取被考核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对照督查及考核内容)、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和监管情况。局属单位请将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建筑业科。
2、抽查1-2个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造价和质量安全监督资料(请被考核单位准备好相应的资料)、查看现场。重点抽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查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实体质量安全情况。
四、督查及考核时间
2010年12月12日至2010年12月15日。具体到各单位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考核督查通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2月5日印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