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警支队作者:
名 称: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夏罗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市中心城区大型车辆进行治理的提案》(第1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随着张家界市经济的发展,市中心城区建设得越来越好,但大型车辆不受限制进入市中心城区,越来越危害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主要表现损坏桥梁和道路、造成交通拥堵、产生噪音等多方面,建议借鉴其他城市经验,规范进行管理。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交警部门具体负责人提前与您沟通,进一步听取了新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进行了办理。
一、严查大型车辆“闯禁”违法行为。根据市政府2014年通告精神,7:00至20:00,禁止大货车等进入中心城区。我局及城管部门高度重视,实施“三定(定时、定线、定点)”管理原则,对未办“两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线路运输的大型车辆(含大货车、渣土车等)进行严处重罚,确保大货车按时有序运行。截至目前,共查处大货车“闯禁”违法行为566起。结合您的建议,我局交警部门还加大科技设施建设力度,设置崇文路与思善路路路口、八一路与滨河路路口、滨河路与沙堤大道路口、大桥路与古庸路路口、子午路与大桥路路口、鸽子花路口、澧水大桥南头匝道卡口、澧水大桥高架桥上卡口、观音大桥北头卡口9处电子警察,自8月15日起(每天7:00至20:00),抓拍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违法行为。
二、严查大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启用货车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2套,非现场执法立案1714起,另现场查获超限超载违法行为1699起,累计卸载或转运货物2125.34吨,切割非法改拼装车辆33台次,违法驾驶人累计扣分219分。
三、强化源头管理。督促全区19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均已安装地磅和监控设备并接入区级治超信息平台;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3处,计划年底另建成3处;吊销道路运输证一台次,与货运源头企业签订装载承诺书30份,约谈源头企业负责人20人次。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今年来,交警部门共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上交通安全课206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088条,印制宣传资料25万余份,制作宣传展板324块,播放公益宣传片24次,播放公益广告25次,利用“村村响”播放336次,通过国家、省、市、区媒体刊(播)新闻稿件208篇次,面对面宣传教育驾驶人2600余人次。在宣传中,交警部门将大型车辆驾驶人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之一,教育其不得发生“闯禁”、超限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争取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或参与,全面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管事业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8233344
负责人:黄翔
经办人:吕传文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