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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致公职人员倡议书

2025/05/12 1.8w 阅读 528 点赞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致公职人员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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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医保法规倡议书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致公职人员倡议书


尊敬的公职人员: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每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各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主动、积极参与到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的行动中来,共同携手管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医保基金。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医保政策学习

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文件,通过"湘医保""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医保各类资讯,切实强化遵章守法意识,充分认识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家人及周围人员合法合规地享受医保待遇。

二、规范医保卡使用管理

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要的就医凭证,仅限本人使用,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及密码,严禁出借、转借、转让、转送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给他人。若社会保障卡遗失,请及时挂失、申请补办。

三、自觉抵制违规行为

公职人员使用医保凭证时,应时刻注重自身形象和社会影响,带头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坚决抵制医保欺诈骗保行为。如发现身边有以下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切莫参与,并及时规劝,同时可拨打举报电话,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医保部门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1.冒名就医、购药并进行医保结算。

2.超量带药或虚构病情骗取医药服务并进行医保结算。

3.涂改、伪造、变造医疗文书骗取医保待遇。

4.将生活用品、保健品等纳入医保结算。

5.变卖药品、医用耗材等套取医保待遇。

6.参与医保结算后返利、返现等活动。

7.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8.在报销时提供虚假票据、材料。

9.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医保基金或为他人套取、骗取医保基金提供便利。

10.将社会保障卡存放在医院或药店,用于"空刷""盗刷""套刷"医保基金。

对公职人员存在以上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关注医保、支持医保,使用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举报投诉咨询电话8:00-12:00;夏季3:00-6:00,冬季2:30-5:30

市医保局8597093、8299022,永定区医保局8591310、8596277、8596272,武陵源区医保局5629332,慈利县医保局3380939、3380161,桑植县医保局6241030、6223328。

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