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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家界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对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医保局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为宗旨,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工作规律和特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2019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内容涵盖主动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除涉密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公开发布信息20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把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四)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与市政府对接,准备2020年开通张家界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单位报送的信息或工作动态,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批(必要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局办公室及信息中心,再按要求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为保证政务公开公正的顺利开展,不定期对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公正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六)重点领域内容公开情况
推进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8年以来骗取医保基金的4起行政处罚。追回医保基金和对单位、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4 | 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无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 只计这一情形 , 不计其他情形) | 无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
2. 重复申请 | 无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
(六)其他处理 | 无 | ||||||||
(七)总计 | 无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科室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机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设置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充分利用好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便捷群众查阅信息公开、咨询问题等。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进一步提升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对信息的主动公开责任意识。
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结算、医疗待遇保障、医药服务管理、药品采购使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做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