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加快推进永定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改革要求,明确由我局牵头拟定《加快推进永定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提升人居、消费、融合品质来促进人口集聚,释放人口红利,带动各类生产要素向城市高效集聚并优化配置,形成强大的城市动力引擎,有效提高城镇化率,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95号)和《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发改规划〔2021〕493号)等文件精神,并参考了常德、娄底、邵阳等地的文件,结合我市《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形成《加快推进永定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措施(审议稿)》。
三、起草过程
(一)深入调研
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写作专班,先后4次深入各区县和部分市直单位开展调研,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二)外出考察学习
写作专班赴常德、娄底、邵阳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了解当地人口集聚的相关政策及成效,并结合我市实际,不断汲取有效经验。
(三)查阅资料
写作专班通过收集本省本市相关文件及外省相关政策,查阅人口增长、房地产等重要指标,分析政策成效。将成效较好的相关省市政策学习吸收进《措施》。
(四)广泛征求意见
《措施》初稿形成后,先后进行了6轮意见征求,广泛吸取了47个市直相关部门和永定区政府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
(五)呈报审议
《措施》征求意见完成后,于2023年12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第38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3月22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四、《措施》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措施》共五条涉及18个方面:
第一条 “用优质产业促集聚”共涉及3个方面。
1.“培育发展数字产业”。着重推动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创业产业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开发打造沉浸式虚拟现实场景体验,抓好5G基站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深化“智慧张家界”建设和应用,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
2.“大力发展康养产业”。坚持产业化、项目化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张家界康养产业体系。
3.“全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对照省委、省政府明确的“4×4”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我市特色资源优势,着力构建文化旅游优势产业,生态农业、旅游商品传统产业,生物医药、数字新兴产业的“122”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二条“用公共服务促集聚”共涉及3个方面。
4.“强化入学教育保障”。抓好规模以上新建住宅小区教育配套建设。明确落户人员随迁子女,免试就近入学,并享受永定城区学生同等待遇。
5.“强化医疗保障”。新落户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可享受与永定城区常住居民同等条件的医疗服务保障。
6.“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用环境提质促集聚”共涉及3个方面。
7.“拓展发展空间”。加大永定城区“南延北扩、西进东拓”力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8.“推动城市更新”。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9.“配套完善城市功能”。加快自来水、城镇燃气、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条“用优惠政策促集聚”共涉及6个方面。
10.“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企业(社会组织)引进的人才,可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所得税补助。非全职引进我市的人才,在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等方面,享受我市现有人才同等待遇。
11.“鼓励高校学生落户”。建立本地高校学生落户绿色通道,鼓励高校新生户口随迁或者申请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鼓励学生毕业后落户永定城区,没有落户的,积极做好暂住登记服务管理工作。
12.“全面放开落户迁移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在永定城区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实现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13.“保障进城落户人员权益”。本市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继续享有原村、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权益。
14.“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降低首套、二套购(建)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5.“支持住房消费”。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住房贷款或租金个人所得税附加抵扣政策。
第五条“用保障机制促集聚”共涉及3个方面。
16.加强组织协调。
17.加强监测评估。
18.强化宣传引导。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