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张家界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强立法民主化、科学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执法规章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张家界市林业局决定举行《张家界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0日(周三)9:00-11:30
地点:张家界市林业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张家界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代表
(一)听证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8名,分别为: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城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各1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2人;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者2人;法律工作者、其他公民5人。
(二)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公开报名遴选。听证代表报名人数如超过预定人数,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都可以报名作为听证代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以推荐相关人员参加。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24:00截止。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需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附件1),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联系张家界市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火科报名。
六、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谷卫东
联系电话:18674475949
电子邮箱:651717262@qq.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双拥路20号
张家界市林业局森林草原防火科 427000
附件:
张家界市林业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