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法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等作为重点内容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
(二)推进部门法治建设。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狠抓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法治水平。二是采取系列措施,结合教育培训等,推动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企业,全面提升全系统法治思维,形成全员参与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三是及时排查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
(三)主动践行法治规范。一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并定期进行了清理。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张家界政报》、单位年度信息报告等内容。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单位普法骨干和法治宣传员进行培训,让干部职工更熟练知晓相关法规,积极组织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报考执法资格证,不断增强单位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二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开展了2022年度典当行业年审工作和融资担保公司现场检查。我市3家典当公司、5家融资担保公司、4家小额贷款公司完成分类监管评级。
(五)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格依法行政,今年未出现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落实监察机关意见和检查建议,今年未出现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制度。
(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并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二是加强法治培训。聚焦主责主业,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干部会议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多部党章党规党纪,切实提升党员和干部的法律素养。三是推动社会普法。组织开展“两节”期间、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暨集中宣传日防非宣传。全市共举办现场宣传活动675场,参与人数20.78万人,发送防非宣传短信37.25万条,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广告、发放传单累计宣传28.95万次。
二、存在问题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在深学、悟透上下的功夫还不足,创新推动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还不够深,日常工作开展停留在按部就班地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活动还不够,普法学法用法的效果还有待提升。
(二)学法普法形式单一。学法主要是邀请上级领导讲课,理论性多,实践性少。普法完成规定动作多,自主创新活动少,宣传活动载体创新性不够,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够大,导致群众对金融、防非处非有关政策法规知晓率还不高。
(三)执法队伍仍有待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后,赋予我单位执法权,但由于本单位人员偏少和在职在编人员暂未取得执法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执法队伍仍未有效建立起来。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系统谋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系统谋划2023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和目标,将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推动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强化学习培训,推进队伍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加大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及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增强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落实普法责任,加大法治宣传。结合部门职责,进一步理顺责任分工,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做好涉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多样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