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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省生态环保督察 “回头看”及非煤矿山生态环保专项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2/03/30 1.5w 阅读 54 点赞

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省生态环保督察

“回头看”及非煤矿山生态环保专项

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9月15日至9月29日,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21年3月3日向我市反馈督察报告。一年多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督察整改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督察报告指出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1个问题滞后正在强力推进,9个问题正在按时限推进,5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交办的69件信访件完成整改68件,办结率98.55%。现将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扛牢政治责任,整改落实有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10多次研究整改工作。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包案,层层夯实责任,优化细化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组织领导有保障。

(二)聚焦重点难点,统筹推进整改。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治标与治本结合,统筹阶段性问题和长期性问题、重点个性问题和普遍共性问题,持续加力推进枧潭桥断面重金属超标、生态修复、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立行力改餐饮油烟、工地扬尘、违法排污、畜禽养殖等群众身边污染问题。枧潭桥断面2021年镍浓度平均值为0.0127mg/L,比2012年的0.255mg/L下降95.02%。全面完成中心城区三个灶头以上经营性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全面落实“六个100%”扬尘管控措施。

(三)坚持对标对表,保障整改质量。一是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明确验收标准和销号流程,市级督导单位认真审核实地核查。二是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复信访问题等整改工作实施复查、回访。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注重深挖问题的根源,完善体制机制。

(四)加强督导调度,严肃执纪问责。一是健全调度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市级领导带头调研督导,市突改办坚持每月调度,重要时间节点前每周调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逐月调度。市纪委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现场督查问题整改,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以来,共对20个问题发函督办,对13个单位未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发函预警。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全市责令整改165家,立案查处27起,罚款183.6万元,行政拘留2人,对涉及督察组督办4个问题的19名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8人;诫勉谈话7人、批评教育2人、书面检查10人。

二、统筹推进,精准施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为契机,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夏季攻势”4大类67项任务。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出台《张家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2570台;关闭退出一批“散乱污”企业,淘汰取缔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燃煤炉灶;禁止秸杆焚烧,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9.4%;市中心城市和核心景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现了“六个百分之百”;稳步实施天然气管道、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清洁能源建设项目;完成桑梓电厂超低排放治理改造,2家水泥生产企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推进大气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完成永定城区两套国控大气自动站设备更新和环境空气VOC3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成3套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尾气移动式遥感监测系统建设。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27个“千吨万人”和70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整治“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34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58个,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排查建档澧水、溇水干流入河排污口共计117个,其中澧水干流101个,溇水干流16个,完善入河排污口位置、类型、地理坐标、排放方式等信息,完成排污口命名和编码工作。建成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2021年,开展2轮涉镉排查工作,完成排查出的1家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临时管控整治;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3.55万亩,严格管控面积0.84万亩,全市无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积极落实《慈利县枧潭溪流域镍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5年)》,已治理废渣273.14万立方米,植被恢复33.336万平方米,铺设废水收集管网9852米,建设渗滤液和矿洞涌水处理站4座,废水处理能力500吨/小时。慈利县枧潭桥重金属监测断面镍浓度均值首次达标,重金属污染治理成效明显。2022年2月,推动全市3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入库;3月,联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2022年农用地周边涉重金属污染源防治。

(四)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建立“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台账436个,已销号401个,销号率92%。开展矿山整治及生态修复,编制《张家界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及区县砂石土矿专题规划,矿山数量由2019年的254个减少至目前的162个,减少92个,其中砂石土矿数量由2019年的123个减少至今年的45个,完成了省下达的49个控制指标数;推进矿山生态修复,2019年来关闭退出的92个矿山,已完成生态修复45个,部分生态修复25个。出台《张家界市矿业转型绿色发展改革工作方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建成省级绿色矿山10家,建成达标绿色矿山7家。

(五)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攻坚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4.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措施日益完善,累计建成乡镇垃圾中转压缩站74个,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整治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24个,淘汰小型垃圾焚烧炉8个。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全市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污染排查,共排查规模养殖场212个,专业养殖户1456户;将4个区县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争取国家、省资金4852万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使用量4.67万吨,较2020年减少863.50吨,亩均减少0.25公斤。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方案,农药使用量648.99吨,较2020年下降1.05%。

三、下一步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政治担当,以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二是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张家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三是按时序推进矿山修复、中湖民宿客栈等重点问题整改;四是用好河长制、林长制等好的制度,落实好常态化管理;五是久久为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附件: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非煤矿山生态环保专项

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张家界市委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非煤矿山生态

环保专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存在认识模糊。个别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意识还不牢固,没有深刻领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思想精髓,“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根本扭转,甚至认为小水电全面整治退出是搞“一刀切”。(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一)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等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均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重要教学内容。编印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论述摘编》,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在《光明日报》《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张家界典范”》《以“两山论”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绘就生态文明建设的美丽画卷》等理论文章,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意见》,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入脑入心。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调整优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连续17年坚持向人代会报告环保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视察、市政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调研,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

(二)参照省架构,调整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和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将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任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改方案,逐一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单位和期限,以“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力推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三)出台《张家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张家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张家界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办法》,制定《张家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张家界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张家界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统筹推进绿色张家界建设和“碧水守护、蓝天保卫、净土攻坚、大地增绿、城乡洁净”五大行动,高频次调度,加速推进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审计结果运用;出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2021年全市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5件,赔偿资金(含自行修复)共计639.06万元。

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存在认识偏差。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存在对绿色发展的畏难情绪和温饱重于环保的思想,认为张家界有先天生态优势,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应优先考虑经济发展,个别乡镇政府以农民“自建自用”、发展乡村旅游名义,在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违规审批建设民俗客栈,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等职能部门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都疏于监管。(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一)各区县,市生态委成员单位:

1.持之以恒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走生态优先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2.出台《张家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张家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张家界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办法》,制定《张家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张家界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张家界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统筹推进绿色张家界建设和“碧水守护、蓝天保卫、净土攻坚、大地增绿、城乡洁净”五大行动,高频次调度,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3.出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张家界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对慈利县东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风险问题、武陵源区江雾峪生态破坏问题失职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

4.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为抓手,压实压细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党员干部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担当进一步提高,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

(二)武陵源区:

1.区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民宿客栈问题整改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双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张管局、各乡、街道配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制定《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民宿客栈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摸排出31处民宿客栈,建立台账和档案。

3.2021年11月调整武陵源区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民宿客栈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11月2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民宿客栈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度的紧急通知》,分片收集整改情况,逐户拿出整改意见,发布每日工作专报,推动问题整改;按照“依法组织拆除一批、依法确权登记一批、依法严肃查处一批、依法办证规范一批”四个一批要求,结合控违治违专项行动,强力推动民宿客栈整改。

三、构建“环保大格局”、履行“三管三必须”存在认识问题。有些职能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认识不足,对部门环保职责认识不够。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等规定未有效落实,配合环保督察不积极,提供资料应付甚至拖延推诿。(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湖南省“一规定、两办法”,出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在推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践中进一步厘清职责,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举行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培训,明确了督导单位的督促、把关、销号的职责。

(二)出台《张家界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办法》《张家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建立县级领导包案制度,落实“一个问题,一个县级领导、一个方案、一套工作班子”,实行考核督办。

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与城市发展不相匹配问题仍然严重。桑植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质改造项目等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桑植县工业集中区瑞塔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管网尚未拉通,未正常运行。(未达到时序进度)

(一)加大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运行正常。截至目前,全市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56个,并投入运营。

(二)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8—2030)已编制完成,已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待空间规划完成后进行评审。

(三)杨家溪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工程已完成90%。

(四)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已经于2021年10月初完工,并已经正常运行,日处理能力提升到4万吨/天,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慈利县红旗渠1.66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已经完工。

(五)桑植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桑植县八斗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截污管网、团结桥至和谐至映山红酒店污水截污干管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桑植县瑞塔铺、洪家关、陈家河、五道水、芙蓉桥、刘家坪、利福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六)武陵源区完成黄龙洞、锣鼓塔等6个片区城镇污水管网8公里,并投入使用。

五、桑梓综合利用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本次“回头看”进驻时仍未启动建设。(完成整改)

(一)督促桑梓综合利用发电厂制定了超低排放改造方案,多次现场督导超低排放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二)桑梓综合利用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建设。该公司投入3200万元委托省电力设计院自2020年10月实施超低排放改造,1#、2#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同步施工,2020年12月31日,脱硫塔加高增设碱液喷淋层、塔外打磨喷漆、塔内玻璃鳞片打磨及设备安装、除尘器1-2-3-4电场更换布袋、炉内喷钙配置的碱库等工程设施完工。

六、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控制不力,污染投诉集中,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完成整改)

(一)各区县出台《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发放资料和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提升业主环保意识。

(二)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严防出店经营、夜市扰民现象发生。

(三)加强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的管控,建立台账,督促落实定期清洗,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四)对油烟投诉较为集中的中天鹭鸶湾、丽景天下、月亮湾、熙城春天等商住小区开展集中整治,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投诉问题及整治中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5.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餐饮业准入管理,严把餐饮业环评审批关和工商执照登记关。

七、永定区中天鹭鸶湾龙庭2期违规搭建烟道未拆除问题,丽景天下小区商铺油烟污染问题。(完成整改)

(一)丽景天下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张家界鼎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将损坏的油烟管道修复,各餐饮店油烟净化设备按期清洗,油烟全部达标排放,小区油烟污染问题基本解决。

(二)中天鹭鸶湾龙庭2期违规搭建的烟道已拆除。中天鹭鸶湾龙庭1至5号栋门面烟管已全部改为内置烟管。

(三)投诉纠纷已妥善解决,区城管部门建立了长效管控机制。

八、省级督办的武陵源“涧外栖境养生度假村”问题,部分违建设施未拆除,土地未全部恢复原状。(完成整改)

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平台已于2020年5月拆除完毕并恢复土地原状,武陵源区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6月4日出具了验收意见;违法建设的9个星空房已于2021年3月底前进行了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九、慈利县二坊坪乡马尔代夫山庄环境问题整改标准不高。(完成整改)

(一)2018年7月马尔代夫山庄建成三级化粪池,废水处理后用于肥田,2019年4月改为转运至二坊坪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经乡镇垃圾中转站转运至慈利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2020年6月,慈利县开展水上运输环境联合整治,“黄石一号”农用船已上岸存放。

(三)马尔代夫山庄已停止营业,2021年11月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覆土植树木。

十、桑植县瑞塔铺镇老岩村四组彭齐平养猪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简陋,整改标准不高。(完成整改)

彭齐平养殖场2018年自行停止养殖,粪污已处置,栏舍年久失修已失去养殖功能。2018年来多次巡查未恢复养殖。

十一、中铁四局沙堤街道汨水溪施工人员生活区化粪池清掏不及时问题。(完成整改)

(一)2020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向中铁四局项目部下达了污染源监察通知书,2020年9月中铁四局已根据整改要求配套建设施工人员生活区污水达标处理设施,并做到了及时清掏。

(二)2021年3月,中铁四局沙堤街道汨水溪施工人员已全部撤离,已无生活污染源;2021年9月,中铁四局已将生活区3栋工棚全部撤除。

十二、永定区沙堤街道龚家湾组银州新型建材厂制砂生产噪音和粉尘污染问题整改群众不满意,“回头看”期间反复投诉。(完成整改)

(一)2020年9月23日、2021年4月10日、2021年11月23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三次《检测报告》表明,该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完成厂区改造,硬化厂区6000多平方米,改造完成雨污分流系统,新建雨水沟2678米,污水排水沟539米,雨水沉淀池263立方,新增绿化8000多平方米,加装商品混凝土罐车自动清洗设施和废水循环利用水泵及管道,所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无外排。

(三)结合老1801线改造工程项目对厂区外道路进行改造,铺设沥青路面,扬尘明显减少。

(四)配套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封闭生产设备。

(五)查处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分别2021年于5月19日、7月2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张环定责改〔20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张环定罚〔2021〕5号),罚款39万元。

十三、原老航校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问题。(完成整改)

(一)2020年10月14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与原老航校建筑施工方张家界福兴置业有限公司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问题召开协调会,要求建设方添置降噪设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夜间施工过程中的降噪工作。

(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不定期对原老航校建筑工地进行巡查,配合市住建局治安处加强对福天华府建设项目施工监管,2020年对该项目噪音污染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

(三)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通过约谈方式,要求青竹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添加施工降噪设备、优化施工进度方案后方可开展建设,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此后,没有再接到该工地施工噪音投诉,整改效果良好。

十四、永定区川岩坪砂场大气、水、噪音问题整改不彻底,群众不满意,反复投诉。(完成整改)

(一)永定区政府2021年12月27日下达《关于关闭张家界后坪兄弟砂场的决定》,责令其2021年12月31日前关闭,拆除制砂设备。目前,兄弟砂场所有设备已全部拆除,整个矿区已复绿约40亩。

(二)梓源山砂场机械设备已拆除,并进行了复垦复绿,复绿面积30余亩。

(三)七谷峪砂场已按标准要求建成绿色矿山。密闭生产车间已建成,厂区喷淋设备已建成,两条生产线的收尘设备已建成,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已建成,进厂公路已改为柏油路。厂区复绿10亩。

十五、慈利县贵友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水、噪音污染问题整改不彻底,群众不满意,反复投诉。(完成整改)

(一)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一是2020年在鼓风机及引风机管道上安装了大规格消声器,并在消声器以下部位安装隔音棉。在靠近引风机和鼓风机的厂区围墙与顶棚间加装壁板,将原有安全排放阀位置转入热水池消音。2021年5月,更换了故障锅炉鼓风机消声器,对厂区其他产噪设施加装了降噪设备,对厂房封闭围挡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将原来二级喷淋升级为三级喷淋,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台酸气回收塔,在反应釜投料口增加密封盖,将锅炉烟囱加高到30米。三是完善了废水收集、防渗措施及导水沟和收集池,维修改造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从而防止了酸性、碱性液体渗漏、污水未经处理外排,确保了厂区雨水经收集处理以后外排。经监测,厂区大气、水、噪音均实现了达标排放。

(二)完成整改以后,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不定期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三)市生态环境局慈利分局将监测报告复印给周边村民,并将监测报告复印件张贴在厂区显要位置,苗市镇人民政府干部对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将监测报告的结果给群众进行了解释说明。

十六、慈利县广福桥镇官见村碎石厂大气、噪音污染问题。(完成整改)

2020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企业自行拆除破碎生产线的电机、电源、料斗、输送带等设施,恢复了原状,消除了污染。

十七、全市68个日供水千人以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尚有14个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整改)

(一)全市68个千人以上水源地,其中永定区11个,武陵源区3个,慈利县19个,桑植县35个,14个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均在桑植县。

(二)2020年12月3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布张家界市第二批14处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张政函〔2020〕181号),对桑植县14处乡镇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批复了保护区划定方案,完成1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十八、乡镇“千吨万人”水源供水工程出厂水存在超标现象。(完成整改)

(一)配备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行,开展日常抽检巡检,开展出厂水的日检,并建立检测台账。2021年全市各区县卫健部门水质监测结果,“千吨万人”工程出厂水合格率100%。

(二)健全完善县级和“千吨万人”工程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对遇突发供水事件进行有效处置。

(三)规范化水厂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厂区严格封闭管理,专人值守。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管理人员健康证齐全。

(四)开展供水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将《水源保护区安全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范围等内容公示在各水源地显眼位置,增强群众的饮用水水源安全意识和节水用水意识。

十九、乡镇“千吨万人”保护区水源水质存在超标现象。(完成整改)

(一)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2020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张家界市2020年“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张生环委发〔2020〕7号),并将“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列入2020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强力推进,共整治水源地环境问题34个,按规范设立了水源地界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识标牌,对人口密集的一级保护区建设了隔离防护网;向区县政府交办了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超标问题,均已按时整改。

(二)积极争取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共争取到5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项目,获得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30万元。

(三)对“千吨万人”水源地每季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检测合格率100%,2021年全市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未发现超标现象。

(四)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非水源保护的项目建设,要求农户减少使用化肥用量,逐步退耕还林还草。水源地保洁实行聘请专业公司安排专人打捞保洁、专人巡查,做到保洁工作常态化。

二十、武陵源区天子山街道江雾峪溪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尚未启动,已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形同虚设,饮用水取水口被非法采石项目毁坏,林业、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违法问题未实施有效打击,导致目前仍然从非技术报告划定的小溪取水。(完成整改)

(一)武陵源区明确由水利、林业部门双牵头,委托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专项整治方案,委托湘西州林业勘测设计院再次修订完成了生态修复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天子山街道按照方案落实生态修复措施。

(二)完成了取水口清理工作,对居民出行的人行便道进行了整修,解决了当地8户居民出行问题。

(三)明确日常巡视管理人员1名,并树立责任牌,常态化开展日常巡视管理工作。

(四)公安机关依法对熊龙艳、吴竹英、彭成、罗浚军、何忠等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交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前4人已出判决书(判处熊龙艳、吴竹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8万元罚款,判处彭成、罗浚军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4万元罚款)。武陵源区纪委监委对天子山街道、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7名领导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3名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组织措施。

二十一、桑植县陈家河供水站杀菌消毒AB剂投放随意,管理失职。(完成整改)

(一)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管理人员健康证等证照齐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配备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厂区封闭管理,专人值守。

(二)加强岗位培训,提升了职工工作责任心,熟练掌握了制水设备运行的标准操作程序。按规程规范投放消毒药品,做好消毒记录。

(三)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和业务指导,强化督查检查。

(四)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农村水厂自查整改,规范水厂管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十二、相关部门对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的管控力度不足,部分工地存在没有施工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施工现场裸露土地无防尘网、无扬尘监控及视频监控、无雾炮机及喷淋系统,进出车辆冲洗平台不规范、冲洗废水收集不到位等问题。(完成整改)

(一)认真开展在建工地《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全市建筑工地共悬挂宣传标语2000余条,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0余块。

(二)加强执法力度,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对在建工地进行联合执法,由执法队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由质安站对渣土扬尘“六要素”纳入开工条件审查,并跟踪监管。截至目前,全市161个在建工地(其中:市直61个,慈利县58个,桑植县29个,武陵源区9个,永定区4个)共开展渣土扬尘执法检查122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57份,责令停工整改32起,行政处罚16起,罚款20.4万元,认定上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4起,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18起。

(三)严格落实《在建工地环境卫生及围墙美化专项整治方案》相关要求,重新修编了《安全文明施工图集》,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素的规格和标准。严格落实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截止目前,全市在建工地视频监控点共安装161个,扬尘在线点58个,塔吊监控点157个,升降机监控点194个。

(四)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要素”: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基本落实了封闭式管理措施;施工道路基本落实了硬化;进出口均设置了冲洗设施,对出入车辆进行了冲洗;裸露渣土采取了覆盖措施,土方开挖及建筑渣土运输均到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均悬挂了渣土扬尘公示牌并配有专人保洁。

(五)开展部门间联动执法。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城管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建立了渣土扬尘微信群,便于及时发现掌控建筑工地渣土扬尘污染源,实现了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共接到渣土扬尘投诉25起,第一时间通知施工项目部进行了处理。

二十三、鸿泰和悦宸居工地、张家界韩城置业有限公司等未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控要求。(完成整改)

(一)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先后向鸿泰和悦宸居工地、张家界韩城置业有限公司下达整改、停工通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2020年11月30日,鸿泰和悦宸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1月14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2020年11月,增设降尘雾炮机、冲洗设备、喷淋系统、6个扬尘视频监控等降尘设备,在施工大门右侧张贴了相关责任公示牌,设备正常运行。

二十四、慈利县污水处理厂、慈利县蒋家坪污水处理厂、永定区阳湖坪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偏低。(达到时序进度)

(一)市本级:

市中心城区实施截污截留,全面消除了生活污水直排口;完成月亮湾中路截污干管建设任务,市城区2021年底污水收集率比2018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启动南庄坪路雨污分流改造建设,2021年完成雨污分流改造8公里,将子午西路延伸段截污干管建设纳入2022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计划。

(二)张家界高新区:

加强新建工程雨污分流管理,对园区各工业项目、基础设施等新建工程项目100%落实雨污分流制;对已建成的雨污管网定期进行巡查维护,2020年已制定专门的污水管网巡查制度,聘请专门的第三方机构对园区雨污管网进行统一检测检查并进行修复完善;2021年聘请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开展了园区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工作,全面铺排园区现有管网整改及后期管网建设工作;永定区阳湖坪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已提升到100mg/L以上。

(三)慈利县:

2021年9月启动对蒋家坪区域排水管网进行CCTV检测,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慈利县红旗渠雨污分流改造(共三期)1.66公里;2021年启动外贸小区、宝都花城、煤炭小区等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慈利县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已提升到100mg/L以上。

二十五、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率不高,仍有18%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处于无序排放状态,成为当前水环境的重要污染源。(达到时序进度)

(一)完成高质量农村厕改5421个。

(二)2021年投入365.8万元,开展1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治理农户数1899户,受益人口6361人,任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

(三)2021年已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公示,并按照要求正在组织实施。2021年申报的2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经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的10个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部分已经安排了资金。

二十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全市64个涉农乡镇仅有48个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占比75%,部分边远乡镇仍采用简易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达到时序进度)

(一)全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已完主厂房26.4米混凝土浇筑;烟囱66米混凝土浇筑;汽机间13.5米混凝土浇筑;综合水泵房粉刷;冷却塔拆模;综合楼第四层承重架及模板搭设,渗滤液处理站池体钢筋、模板已完成50%;汽机岛架体搭设已完成60%;400伏、10千伏配电室电缆盘柜基础已完成80%。截止目前,主体结构已封顶,相关设备采购已完成,计划2022年6月运营。

(二)扎实推进《张家界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1年新建成乡镇垃圾中转压缩站9个,淘汰小型垃圾焚烧炉8个。

(三)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选取了永定区南庄坪、官黎坪、西溪坪3个街道及武陵源区锣鼓塔、军地坪2个街道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并在2021年12月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评估中,通过省级示范创建。

二十七、武陵源区野猫峪垃圾填埋场、慈利县垃圾填埋场、桑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煤炭湾垃圾填埋场普遍存在覆膜不及时,部分垃圾裸露,导气系统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开展废气无组织监测,未按要求对监测井开展水质监测,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等方面问题。(未达到时序进度)

(一)武陵源区野猫峪垃圾填埋场:已对填埋库区进行整改,及时覆膜;及时连接填埋气收集管道,将填埋废气抽进火炬设备燃烧处理;与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合同,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废气及监测井水质进行常规检测;渗滤液处理车间运行良好,已达到设计要求。

(二)慈利县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处理系统于2018年5月建设完成,现已对填埋区域的填埋气体完全收集进行燃烧处理;与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合同,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无组织废气及检测井的水质进行常规监测;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车间设计规模为100吨/天,对渗滤液车间的改造建成完工,并同时对水处理车间的运行系统进行技术改造,设备已安装并完成调试,出水各项数据均已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2)改造后的处理能力完全能够满足运行。

(三)煤炭湾填埋场:已经及时进行了覆膜作业;配套建设了沼气发电项目,已经正式开始收集沼气发电;已经按照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各项气体以及水质监测;优化渗滤液处理系统,增强老系统处理能力,同时新增一套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已经基本满足要求。

(四)桑植垃圾填埋场:2018年10月23日与湖南天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桑植县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及沼气收集燃烧工程合同,对填埋场未覆膜、填埋废气未收集进行了治理。2020年11月进一步完成修复了填埋库区边坡防渗系统、作业规划、雨污分流等环保设施;2021年3月委托湖南中昊检测有限公司对废气无组织排放及监测井水质监测;2020年11月进行了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提质改造,由原来日处理废水60吨/日提高到150吨/日,2021年4月12日投入试运行,基本满足了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负荷。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依然存在。限养区、适养区规模养殖场虽有粪污处理设施但标准不高,少部分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存在粪污直排入河流现象。有关部门对农村污染防控任务不明、底数不清。(完成整改)

(一)2021年12月1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农村污染防控责任进一步明确。

(二)区县制定了整改方案,扎实开展了整改工作,实施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大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摸排规模养殖场212个,一、二类专业养殖户1456户和散养户50517户。

(三)对发现有粪污不达标的6个规模养殖场和48个粪污直排的养殖户开展了整改。

(四)4个区县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完成了年度省市下达的农作物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减少0.8%以上目标任务。

(五)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组成2个现场核查组,抽查全市8个种植大户、6个规模养殖场、19户养殖户,均达到整改要求。
(六)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开展了多次畜禽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禁捕退捕等生态突出环境问题督查,完成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8个涉农信访件处理。

二十九、中湖乡政府越权违规在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以“老屋翻修”、“自建自用”和“发展乡村旅游,扶持农民创业致富”等名义与理由,批准建设经营性民宿客栈,违反《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位于核心区的民宿客栈普遍存在占用农用地、林地、河道等违法行为,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风景名胜和公园管理等相关部门未履行相应管理职责,助长了违法行为的长期存在。天子山核心景区泗南峪社区江雾峪野猪林河道中间和河岸,毁林盗采导致“小溪道变成大河道,河道内千疮百孔”,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达到时序进度)

(一)武陵源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了民宿客栈问题整改由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双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张管局、各乡、街道配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2021年7月2日出台了《武陵源区落实“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关于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民宿客栈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摸排出31处民宿客栈,建立台账和档案。

(三)2021年11月调整武陵源区风景名胜区核心保护区民宿客栈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11月2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民宿客栈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度的紧急通知》,分片收集整改情况,逐户拿出整改意见,发布每日工作专报,推动问题整改;按照“依法组织拆除一批、依法确权登记一批、依法严肃查处一批、依法办证规范一批”四个一批要求,结合控违治违专项行动,强力推动民宿客栈整改。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在落实行业监管、乡(街道)主责、巡逻检查等常态化管控机制的同时,坚决杜绝村民借农村建房变相进行民宿客栈建设。

三十、行业规划不科学。张家界市作为国内外著名风景旅游城市,辖区面积9534平方公里,有大理石、方解石、矽砂、建筑用灰岩砂岩等采石、制砂企业210多家,分布散、多以小型企业为主,为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环境,部分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针对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指出采石制砂多点开花无序开发问题,市相关部门提出了立足合理布局、科学编制辖区内采石制砂规划的整改目标,但是,至今未得到有效落实。(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推进)

(一)已编制张家界市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二)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目前,全市矿山从2019年底的254个减少到162个,其中砂石土矿的数量由2018年的123个锐减为目前的45个,全面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49个的任务。

(三)大力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出台《张家界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张家界市矿山生态修复和临时用地复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三十一、非法生产屡禁不止。有些非法企业生产规模较大、生产时间较长,矿产资源盗采问题较为严重,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打击不力,“一罚了之”变相纵容违法。山宝石材有限公司、永定区胜利大理石厂等大规模非法生产;新感觉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等小作坊式非法碎石制砂;武陵源区中湖乡居民郭某屡次非法挖取河砂用于水泥砖厂生产,类似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完成整改)

(一)完成大排查,分类建立台账。

(二)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2021年已查处4起违法开采、超深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大力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出台《张家界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张家界市矿山生态修复和临时用地复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四)永定区山宝石材、胜利大理石两个矿山已关闭,已覆土复绿。武陵源区中湖乡郭某生产设备已拆除。慈利县新感觉运输公司已全部拆除机械设备,复土复绿。

三十二、部分村镇环境意识淡薄,纵容企业环境违法。近两年来,全市采石制砂行业噪声扰民、扬尘污染、毁坏林地等方面的群众投诉举报较多、非法生产企业长期存在,部分企业花钱买“平安”,通过向所在村集体、周边村民提供大量经济补偿方式解决群众的环境诉求,客观上纵容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存在,置全社会的生态环境利益于不顾。(完成整改)

(一)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普法、执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法律和公德意识。

(二)积极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纵容环境违法、徇私枉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十三、慈利县慈胜石英材料有限公司开采矽砂矿存在破坏生态等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等多次指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现场检查仍然存在场内道路物料撒漏较多等问题。(达到时序进度)

(一)慈利县下达了整改函,企业委托省地勘局四〇三队2020年10月制定了《矿山生态环境整改实施方案》,并全力推进整改。

(二)企业正在积极创建绿色矿山。

(三)对企业落实车辆运输防尘措施,规范装载、杜绝超载超限行为,安全运输等提出了工作要求,开展突击检查,无超载超限行为。

三十四、慈利县三合镇枫坪村黎中平碎石厂非法修建的建(构)筑物等,长期整改不到位,本次“回头看”进驻之前才拆除。(完成整改)

已拆除设备设施,并复垦复绿。

三十五、慈利县枧潭桥断面重金属超标问题,部分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进展滞后,重金属废水收集处理配套工程能力欠完善,数十万立方米镍钼废渣(部分冶炼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亟需安全处置。慈利县国太桥的砷污染土壤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矿区及加工厂附近近4000亩受污染土壤中仅470余亩得到修复。慈利县零阳镇人和村某镍钼矿冶炼企业退出后,废渣、化学品原料仓库风险防控未完全到位。(达到时序进度)

(一)2021年6月,完成了大浒矿区镍钼矿废渣勘测调查,根据勘测和调查,大浒矿区尚有36.46万m³废渣未得到安全处置,废渣属一般2类固废,主要分布在大浒村的谷干塘区域和麻湾、泥湾等区域,黄林峪1处和白竹峪2处零散分布。现已经启动谷干塘项目的建设。加强了第三方运维公司运维监督管理,废水收集、处理到位,管网维护到位,污泥处置到位。湖南张家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枧潭桥断面进行采样检测,结果表明,2021年枧潭桥断面镍浓度值为0.0127mg/L,比2012年的0.255mg/L下降了95.02%,整治成效明显。
(二)慈利县已经制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2021年对10个监控点位进行了跟踪监测,对该区域农田安全利用进行监管和指导。

(三)已完成零阳镇人和村中杰镍钼矿冶炼厂废渣、废水及原料风险管控措施。

三十六、桑植县砂坝硫磺矿废渣污染问题,虽然实施了风险管控项目,但是渗滤液处理能力欠缺,重金属、氟化物等污染物浓度较高。(完成整改)

(一)2020年9月,桑植县委托湖南省环科院、张家界市经纬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等单位对砂坝硫磺矿风险管控项目进行现场调查、采样、测绘,编制了《2020年上河溪乡砂坝硫铁矿风险管控灾后修缮工程设计图纸及预算》。9月8日,县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决定实施《2020年上河溪乡砂坝硫铁矿风险管控灾后修缮工程》。主要内容:新修C20砼截水沟892米;整修C20砼截水沟16米;新修截水沟沉砂池1座;整修M10浆砌石排洪沟67米;整修M10浆砌石溢洪道基础33.08立方米;整修冲毁坡面721平方米;新整型坡面4210平方米;新修M10路肩挡土墙235.76立方米;新修河道挡土墙71.4立方米;新修河道出水口1座;清除散落矿渣357.6立方米;覆膜4210平方米;粘土回填1263立方米。总投资77.87万元。

(二)2020年12月,修缮工程竣工验收,矿区无渗滤液渗出,生态环境风险能得到有效管控。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砂坝硫磺矿矿区附近小溪地表水检测报告表明,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一中Ⅲ类标准。

三十七、生态破坏问题仍然存在。张家界市采石制砂行业生态破坏问题较为严重,生态保护措施不得力。张家界市山宝石材有限公司、永定区胜利大理石厂非法生产,矿区分别非法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11.11公顷、3.75公顷,2018年立案侦查至今。(完成整改)

(一)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目前,全市矿山从2019年底的254个减少到162个,其中砂石土矿的数量由2018年的123个锐减为目前的45个,全面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49个的任务。

(二)山宝石材、胜利大理石两个矿山已关闭,完成复绿。

(三)基本完成全市历史遗留矿山调查摸底,市县两级编制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四)出台全市生态修复简易版技术要求。

三十八、企业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大多数采石场的挡土墙、边坡维护等设施不健全,部分碎石制砂场的集尘罩、防尘罩、喷淋管等降尘防尘设施不健全,厂区雨水废水收集、沉淀设施不健全,产品运输车辆遮挡防尘等措施不到位,进出矿区道路没有硬化。现场检查发现慈利县永胜采石责任有限公司、永定区三家馆乡张家湾方解石矿、慈利县三官寺乡苗岭村兴旺采石场等企业存在以上问题。(达到时序进度)

(一)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目前,全市矿山从2019年底的254个减少到162个,其中砂石土矿的数量由2018年的123个锐减为目前的45个,全面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49个的任务。

(二)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已建成省级绿色矿山10个,达标矿山7个。

(三)苗岭村兴旺采石场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正准备验收。永胜采石责任有限公司已启动生态修复工作。张家湾方解石矿基本完成复垦复绿工作。

三十九、矿区生态修复不到位。在生产矿山对已采完区域未实施生态修复的情况普遍存在,复垦复绿严重滞后,特别是已关停矿山。永定区三家馆乡创建砂场等类似已关闭矿山未实施生态修复,遗留生态破坏问题严重,单纯依靠自然恢复难以解决问题,生态修复任重道远。(达到时序进度)

(一)出台《张家界市矿山生态修复和临时用地复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矿山生态修复情况摸底和生态修复专项整治行动。

(二)根据部、省要求,并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下发《关于全面摸清全市废弃矿山底数的通知》,对全市废弃矿山(包含历史遗留矿山和有责任主体矿山)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全市需要修复的历史遗留矿山107处,已编制完成市县两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

(三)制定出台全市生态修复简易版标准,从2022年6月份开始,凡新实施的矿山生态修复,在方案编制与验收时,均按此技术标准执行,着力提升全市生态修复质量。

(四)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和验收工作,对没有生态修复方案、方案与现实情况不符或深度不够、达不到技术要求的矿山,要求重新编制修复方案。

(五)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行动,督察督办3次,下发2期通报。组织生态环境、林业、应急、水利、交通、市场等9个涉矿职能部门对全市在产、限期退出、保留的62个矿山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检查,其中对限期退出已停产或正在生态修复的17个矿山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在产、限期退出或保留的45个矿山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并对其中8个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或涉嫌破坏性开采的矿山下达了停产停业整改交办函。

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砂石土矿专项规划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目前,全市矿山从2019年底的254个减少到162个,其中砂石土矿的数量由2018年的123个锐减为目前的45个,全面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49个的任务。

(六)创建砂场完成生态修复。2020年11月修订完善《三家馆兄弟砂场一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对崩塌、滑坡隐患较严重地段设置50余米长的围挡全封闭,增设4块醒目警示牌;对矿山开采台阶和生产区进行覆土绿化,开采面峭壁的底部和顶部种植葛藤;开挖40余米长排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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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