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下达我市以来,我市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达到了整改目标。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反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整改目标: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贯彻落实方案并抓好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
1.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待省级贯彻落实方案出台后,结合我
市实际细化方案,迅速制定市级贯彻落实方案。
2.抓好宣传贯彻落实。通过新媒体、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结合行业实际强化宣传普及;加强执法检查,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
整改成效:
1.制定落实方案。制定出台了《张家界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外事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的整改工作小组。为全面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并制定下发了《张家界市国家安全生物与公共卫生领域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全市各级各单位以高度责任感和迫切使命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围绕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学习宣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划,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作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要内容和必修课程,提高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大对人民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三下乡”活动等形式,深入全市各区县乡镇、街道向人民群众发放海报、宣传册等方式普及生物安全科学知识,让人民群众增强了生物安全意识,提高了发现、甄别和应对生物安全能力。三是通过各类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结合行业实际强化宣传普及,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物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
3.加强人员培训。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应知应会知识考试,提高了全市从业人员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赋予的职责和责任,有效防止了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实验室及环境的生物安全。
4.加强备案监督。一是市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从实验室现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验室布局、实验室风险评估、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实验室设施设备、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强化对全市16家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17家PCR实验室落实备案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执法,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各相关责任单位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安全抓在手中,切实履行对辖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职责,注重能力提升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执法管理,确保了我市建市以来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零事故、零感染、零泄漏。
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确保了法律的有序有效实施,增强了全市人民的法治意识和生物安全观念。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联系人:覃玲玲
联系电话:8226869
张家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