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产生新变化,为了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需要出台政策上给予支持。5月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印发《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湘十条"),着力促进住房领域消费。为了贯彻落实"湘十条",我局联合相关部门,起草了本实施意见,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起草依据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建房〔2025〕57号)。
三、起草过程
(一)调研会商
"湘十条"印发后,我局听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意见,6月5日,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湘十条"落实意见。我局根据企业和部门意见草拟了实施意见的初稿。
(二)专题研究
7月18日,赵云海副市长专题研究实施意见,我局根据研究意见进行了修改。8月11日,根据王洪斌市长批示,受赵云海副市长委托,汪涌副秘书长召开部门会议征求意见,再次对实施意见修改完善。
(三)决策审定
9月4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同意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四、主要内容
《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共十条:
1.加力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对各区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补助,适当放宽收购面积标准,建立收购存量商品房的房源预备库和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2.积极推进"以旧换新"。对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对"以旧换新"给予新建商品住房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
3.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优先实施货币化安置,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安置房建设用地。
4.加大契税等政策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契税征收税率优惠。
5.着力满足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按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给予购房补贴,建设人才公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人才房。
6.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住房信贷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按其所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
7.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0万元等。
8.盘活存量房地产开发土地。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可按规定分割宗地。进一步完善存量用地供应调节机制,饥饿供应房地产用地。
9.着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白名单"项目融资。充分发挥房地产行业协会的规范发展和行业自律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实行信用管理,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用好保障性住房金融政策。
10.扎实推进"好房子"建设。抓好《住宅项目规范》落地实施,优化房屋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增加得房率。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5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5月27日。契税补贴政策可以叠加,但不超过缴纳契税总额。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以国家、省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