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政策解读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
关于《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起草背景、过程等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张司函〔2022〕17号)文件要求,对我委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以来牵头起草、发布以及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过来的张政办发〔2019〕2号和张政办发〔2019〕20号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起草过程
对照规范性文件清单安排专人,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清理核对,分类提出建议;2023年第2次党组会审议,根据党组会提出要求再次与相关科室对接,进一步完善明确废止及失效原因,并报党组各领导审签。形成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三、具体情况
经清理,我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总体情况为现行有效为24件,废止6件,失效10件,拟修改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