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为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关于做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职转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形成《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下级清单只能从上级清单中确认,不能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的原则,严格对照《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根据政策口径,认领本市行政许可事项。7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根据认领要求和工作实际,全市44家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单位认领行政许可事项365项,因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不予认领不属于本市实施的事项16项。
三、起草结果
根据认领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形成《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送审稿)》,对认领的365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依据等要素,对不予认领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说明原因。该清单公布后,各区县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各区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