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2022/09/18 8.4k 阅读 136 点赞

为认真做好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规定,我局对市住建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21年12月6日市委编委《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张编〔2021〕40号),文件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城管执法部门”。2022年7月18日市城管和市住建局正式签订行政处罚权移交协议,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张家界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及事中事后监管衔接配合制度>的通知》(张城发〔2022〕25号)。为顺利承接好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工作,规范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市住建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补充完善。

二、起草依据

起草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一)主要内容

《裁量基准》共分为四部分(382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64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划分。

1.目录。目录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划分为4大类16小类,包括工程建设与建筑业部分、城乡建设部分、住房保障与房地产部分和其他部分等。

2.处罚裁量基准表。基准表包括项目名称、执法依据、处罚依据具体条目和处罚标准、自由裁量情形、和备注6个部分。其中,自由裁量情形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阶次;处罚程度主要包括违法行为的持续情况、危害程度、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程度;处罚幅度对应自由裁量情形进行了计算和细化。

3.法定裁量情节。部分法律法规规章中,有明确应当或可以从轻、从重等处罚的,进行了单独列举和强调,基准表将这部分情形列入到裁量因素的其他因素中。

(二)相关说明

该裁量基准在《市住建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免罚轻罚适用情形和具体要求”,这是根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之后对免罚轻罚等情形作出的补充完善。一是准确把握免罚轻罚规定适用情形和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二是全面梳理明确免罚轻罚事项并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点明确了“违法行为轻微”“违法行为较轻”以及“没有违法后果”等具体标准。三是严格遵循免罚轻罚的实施程序和适用规则,在具体执法案件中处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作出免罚轻罚决定前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立案程序,并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