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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张家界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2017/10/31 2.8k 阅读 400 点赞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张家界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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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张家界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分)局,永定区住保办,永定区、慈利县、武陵源区征收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房地产企业及执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将张家界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统筹组织全市房地产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2.审查房地产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3.负责房地产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评级。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2.组织协调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的执行;

3.汇总并审查各科室(单位)有关房地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4.协调组织信用信息采集、调查、核实;

5.根据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发布、报送信用信息。

成员科室(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采集来信来访、电话投诉、12345市长热线等有关房地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并通报局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采集、调查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并报局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运用信用信息成果;采集、调查核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并报局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运用信用信息成果。

征收办:负责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评价,并通报局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媒体上对房地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投诉、举报等涉及信用的信息的采集汇总,并通报局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执法支队:负责采集房地产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并通报局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其它科室(单位)有责任将知晓的房地产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通报局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房地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所有信用信息归口局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按程序上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