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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张建发〔2017〕92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0日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
一单四制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30号)和《张家界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实施办法》(张安〔2017〕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各区县住建局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市质安处、各有关单位全面落实一单四制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负责做好一单四制的组织推动、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建筑业企业一单四制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有效落实。要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一单四制日常管理工作。
(二)完善细化方案。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要在我局下发一单四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本地区、本行业当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配套制度,制定实施方案,要有具体的工作落实时间表,确保一单四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一单四制实施方案,于7月30日前报局建筑管理科。
(三)全面开展排查。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夏季攻势三大行动,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职责,督促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责任主体单位(含停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于8月25日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报局建筑管理科。
(四)严格流程管理。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要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治理进展管理台帐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部门要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对已上报销号的,局建筑管理科要组织抽查,抽查不合格的,继续挂牌。严肃追究交办单位的责任,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五)深入学习宣传。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要将一单四制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行业管理部门系统业务培训、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一单四制的主要内容和责任要求和操作方法,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在建工地和企业宣讲,覆盖所有企业、项目,将一单四制宣贯到最基层,渗透到项目部、班组等安全生产末端。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至7月30日)。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组织开展联络员、监管执法人员一单四制集中培训。
(二)建立清单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组织开展全面彻底摸底排查,结合夏季攻势三大行动,结合本行业领域责任主体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工作,建立本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三)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的表格格式,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及时总结一单四制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固化为制度;要善于发现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以便完善和改进一单四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落实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治理、销号工作闭环。视情推广使用一单四制信息化管理平台。要认真总结一单四制贯彻实施情况,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的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局建筑管理科。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督查督办。把贯彻落实一单四制情况作为季度督查的重大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不依法排查、报告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责,在一单四制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追责问责。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各区县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纳入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对不依法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及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通报。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处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一单四制全面落实。建立季报制,每季度末月24日前,各区县住建局、市质安要认真总结本季度一单四制工作情况并书面报告局建筑管理科。
联系人:孙腾
联系电话:0744—2160208
电子邮箱:627327291@qq.com
附件 1.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2.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
3.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管理台账
4.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销号审批表
5.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样表) 单位: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表日期:2017年7月15日 序号隐患编号隐患名称所在地理位置任务来源隐患简况隐患排查 发现时间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协调督办单位计划完成时间核销情况12017G201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老木峪隧道安全隐患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老木峪隧道武陵源区住建局上报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五、六工区爆破作业对原老木峪隧道产生影响,形成安全隐患2017.06.22湖南省建张家界武陵源景区段项目部市质安处2017.07.15已销号2 3 4 … |
注1:为便于隐患清单的信息化管理,在清单中特设隐患编号,用于区别隐患排查发现年份、所在地区和数量。隐患编号按照“*☆#”格式进行编排,其中:“*”为隐患为排查发现年份;“#”为同地区本行业领域同类隐患的流水编号;“☆”为地区代码:张家界市—G。永定区-G1;武陵源区-G2;慈利县-G3;桑植县-G4。如永定区2017年的1号重大隐患编号为2017G101。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样表)
市质安处:
经研究认定,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老木峪隧道安全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湖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将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下达给你单位,请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督促施工方迅速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机构、人员、措施、时限和预案,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整治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在2017年7月15日前将隐患整改到位,并于每月月底上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如治理任务已完成,请及时报我单位组织验收和销号。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任务,要向我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5日
(联系人:孙腾联系电话:0744-2160208)
附件3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管理台账
(样表)
交办单位:市质安处隐患编号:2017G201
隐患名称 | 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老木峪隧道安全隐患 | 计划完 成时间 | 2017.07.15 |
整改责任单位 | 湖南省建张家界武陵源景区段项目部 |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 |
主要治理内容 | 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五、六工区爆破作业对原老木峪隧道造成影响,隧道顶部、墙体渗漏水。 | ||
前期工作情况 | 向责任单位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令其督促施工方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完毕。 | ||
治理进展情况 | 7月6日,施工方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 7月7日,我局联合交通、市质安处等部门进行现场督办,经多方商议,研究并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施工方按要求积极进行整改; 7月10日,施工方完成整改作业,进行验收。 | ||
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抽查的情况 | 现场核查,整改情况良好,符合要求,已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 ||
销号情况 | 已销号 | ||
注:本表用于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对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
附件4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销号审批表
(样表)
销号 任务 | 隐患名称 | 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老木峪隧道安全隐患 | 整改时限 | 2017.07.15 |
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 | 湖南省建张家界武陵源景区段项目部 | 主要负责人 | ||
主要治理内容 | 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五、六工区爆破作业对原老木峪隧道造成影响,隧道顶部、墙体渗漏水。 | |||
隐患治理 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自行验收 的情况 | 已验收,整改结果符合要求 | |||
申报 意见 |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消除相关安全隐患 申请销号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交办单位审批意见 | XXX、XXX、XXX已组织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同意销号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安委办审批意见 | 同意销号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注:本表由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向交办单位申报。
附件5 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汇总表(样表) 单位: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表日期:2017年7月15日 序号隐患编号隐患上报单位隐患名称隐患简况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交办单位计划完成时间销号情况备 注12017G2-JZ-01武陵源区住建局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老木峪隧道安全隐患武陵山大道扩建工程五、六工区爆破作业对原老木峪隧道产生影响,形成安全隐患湖南省建张家界武陵源景区段项目部市质安处2017.07.15已销号 2 3 |
注:1.本表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处汇总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后,向局建筑管理科报备。
2.隐患编号用于区别隐患所在地区、排查发现年份和隐患类型,以“*☆★ #”格式进行编排,其中:
(1)“*” 为排查发现年份
(2)“☆”为地区代码:张家界市-G,永定区-G1; 武陵源区-G2;慈利县-G3;桑植县-G4。
(3)“★”为隐患所属行业领域代码:DJ—道路交通安全隐患,JZ—建筑安全隐患,XF—消防隐患,TS—特种设备安全隐患,DL—电力安全隐患,SL—水利安全隐患。未标注的用简要汉字表述。
(4)“#”为同地区同行业领域隐患的流水编号
如:永定区2017年1号建筑安全重大隐患编号为2017G1—JZ—01。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7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