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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
张建发〔2017〕55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
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站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8日
201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实施“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城市品味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湖南省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张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前)
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召开任务交办会。一是成立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龙维务同志任组长,喻灿斌(常务)、谢碧清、向才文、徐卫平、吴献军、余卫东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站办,局属相关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络科室设局建筑管理科。二是下达创建任务分解指标。三是组织召开专题动员及任务交办工作会议。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二、全面组织实施阶段(6-10月)
按照《张家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针对交办问题,督促各单位按照任务分解目标,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三、督查整改达标阶段(11-12月)
局领导小组开展全面督查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达标。
四、巩固达标成果阶段(12月底前)
一是做好年度创建资料收集、档案整理等工作。二是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拟定常态化管理办法。三是召开卫生城市创建总结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安排部署2018年创建工作。
附件:张家界市住建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
附件
张家界市住建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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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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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各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健康教育。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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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配合卫计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卫生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监测评价。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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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建筑工地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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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区排水管网设施完好,窨井盖、雨水井盖齐全,能满足城市排水需要,排水畅通及时,无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无积水。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排水明沟畅通,沟内无垃圾杂物。 |
城建科 |
污管站 |
2017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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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次干道两侧、街心花园和绿化带、行道树上无乱挂乱晒的衣物、拖把、扫帚等物。 |
城建科 |
市园林处 |
2017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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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落实、并做到有领导分工负责、组织网络健全;有管理规定、职责、计划和检查评比、总结制度;有专(兼)职执勤员,佩戴统一标志;有责任牌、责任书、责任范围、内容明确、日常管理记录齐全。 |
办公室 |
办公室 |
2017年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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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 |
城建科 |
城建科 |
2017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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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城区绿化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结合城市特点,形成鲜明的绿化特色,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
城建科 |
市园林处 |
2017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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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城区绿化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绿化覆盖率大于36%,绿地率不低于31%,人均绿地面积不低于8.5平方米。 |
城建科 |
市园林处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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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城区街道有花、有草、有行道树。道路绿化做到无死树、枯树(枝)、缺株现象。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0%以上。 |
城建科 |
市园林处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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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区街头有绿化美化景点,并有专人维护,有详细的规划施工及施工验收资料。 |
城建科 |
市园林处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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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展创建园林化单位活动,有申报、命名文件和检查考核制度等资料。 |
城建科 |
城建科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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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所有施工工地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专人管理。(0.1分)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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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地环境卫生、除四害、职工食堂、临时厕所等卫生制度健全、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区明确,专人负责打扫环境卫生、厕所和开展经常性除四害工作。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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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维修、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场地围墙规范,并用规范字体书写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竣工日期等。临时施工工地一律用绿篱围挡隔离。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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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工地内部各类物料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场地隔离围墙不得堆放任何物料和建筑下脚。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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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硬性路面。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必须对车轮进行冲洗,保证车轮不带泥土上路。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禁止超载,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治遗洒、滴漏,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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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地上的食堂要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和防鼠设施。泔水缸必须加盖,定人管理,日产日清,并定时灭杀蚊蝇。工地上无积水、暴露性垃圾等蚊蝇孶生地,宿舍符合卫生要求,洗浴间保持清洁。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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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工地设水冲试临时厕所和蓄粪池,并有专人保洁,定时做好清掏、消杀工作,确保无蚊蝇孶生。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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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
建管科 |
市执法支队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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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建筑渣土弃置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建筑垃圾做到有效处置。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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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配合市城管局,建设足够的公共厕所,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计新颖、功能齐全。水冲试公厕普及率达70%以上。 |
市政科 |
市政科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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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建筑施工、噪声管理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效。 |
建管科 |
市质安处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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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配合市环保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 |
城建科 |
市自来水公司 |
2017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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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配合市环保局制定城区内划定水功能区。 |
城建科 |
市自来水公司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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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
城建科 |
市自来水公司 |
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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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把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 |
城建科 |
市自来水公司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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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制定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二次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制定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
城建科 |
市自来水公司 |
2018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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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供水单位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
城建科 |
市自来水公司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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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供水单位有检验室,每天检验水质,出厂水、官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城建科 |
市自来水公司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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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病媒生物预防有年度工作计划,有总结、日常检查资料。 |
办公室 |
市自来水公司 |
2018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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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河堤两岸、游园广场、主次干道绿化带等毒饵站设置有方案、平面布局图,有编号、有专人管理。 |
城建科 |
市园林处 |
2018年10月 |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7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