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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9届会议决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12/12 9.3k 阅读 108 点赞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9届会议决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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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9届会议决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6〕43号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
第39届会议决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张家界市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9届会议决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2
张家界市落实世界遗产
委员会第39届会议决议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9届会议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切实保护好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是我国乃至全人类珍贵的自然遗产,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是张家界跻身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和领跑湖南旅游的引擎,是张家界立市强市的根本,是张家界人民的“金饭碗”。落实《决议》,既是中国作为缔约国履行《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所需,也是保护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的客观需要。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到落实《决议》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抓好《决议》的执行和落实工作。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为指南、以推进《决议》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将其资源价值和品牌影响力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早日实现“旅游胜地梦全面小康梦”目标。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保护第一原则。遵循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遗产保护的关系,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和“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依法、科学保护,切实保护好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进一步增强问题意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敏锐地发现问题、清醒地正视问题、自觉地解决问题。要把握着力点、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着力解决影响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重大现实问题。三是坚持协同推进原则。注重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合力。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确保落实《决议》见成效。
二、主要目标
用三年时间(2016—2018年),通过严格执行和落实《决议》,使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观,使严格保护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具体目标如下:一是完成武陵源核心景区第三期移民搬迁及生态修复任务,努力消除人工化、商业化、城镇化带来的环境压力;二是防治各类环境污染,完善环境监测指标体系;三是采取措施最大化降低索道、电梯、有轨电车、环保车等对遗产地的负面影响;四是严把武陵源核心景区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以下简称《总规》),强化精品意识,确保建设项目选址合法合理、建筑风格明显、工程质量优良;五是完成《总规》的翻译上报工作;六是编制完成并提交《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状况报告(2016—2018)》;七是加强武陵源可持续绿色旅游发展战略研究,促进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可持续发展;八是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九是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与发展的探讨和研究;十是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日常保护管理机制建设,切实增强遗产保护能力。
三、具体职责及分工
(一)完成武陵源核心景区移民搬迁及生态修复。加大武陵源核心景区移民搬迁工作力度,将受到影响的当地居民纳入第三期移民搬迁计划,兑现给当地老百姓的承诺。移民搬迁后,及时对裸露场地进行生态修复。(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天子山片区:2016年启动天子山向家坪安置区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移民搬迁任务。
袁家界片区:2016年启动中湖宋家边安置区前期工作;2017年实施安置区建设;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移民搬迁任务。
其他区域:根据《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状况报告》拟定的第三期移民搬迁计划,因野溪铺、蔡家峪(含索溪林场)、龙尾巴区域尚未对遗产突出普遍价值造成影响,暂时实施严格管控、合理整治,保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原貌。在该区域的突出普遍价值受到影响时,将适时组织拆迁。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旅游外事侨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张旅集团公司。
(二)完成武陵源核心景区环境污染治理。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或政策做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防控和固体废弃物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防治,进一步完善现有环境监测体系。(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旅集团公司。
(三)降低索道、电梯、有轨电车和环保车的负面影响。推广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逐步采取措施将索道、电梯、有轨电车和环保车等对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基于美学的突出普遍价值和完整性的影响降到最低。(2018年9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张旅集团公司。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张家界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武陵源索道有限公司。
(四)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审批遗产地建设项目,项目审批率达100%。严格执行《总规》和各景区《详规》,对有利于遗产地保护、确需建设的项目,须按照《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项目在作出不可逆转的决定之前,应积极做好与世界遗产中心及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沟通和联络。同时,严把遗产地范围外公路项目审批关,确保不对遗产地的突出普遍价值产生负面影响。(长期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
(五)完成《总规》翻译上报工作。按要求向世界遗产中心和IUCN提交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总规》。(2016年6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
(六)编制《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状况报告(2016—2018)》2018年8月底前组织专家团队完成《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状况报告(2016—2018)》的编制任务,2018年9月底前完成审查审定工作,2018年10月底前提交世界遗产中心及IUCN。(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七)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可持续绿色旅游发展战略研究。以世界遗产可持续旅游项目开发的新的在线学习模块为基础,进一步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可持续绿色旅游发展战略研究,编制景区最大承载控制规划并制定应对措施。(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外事侨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八)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生物多样性动植物编目工作。制定以武陵源为中心,北至八大公山、东至溇水、南至澧水和天门山、西至茅岩河的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带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启动将永顺县的小溪、石门县的壶屏山一起作为一个整体来制定湘西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与发展的探讨和研究。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相关部委、厅局的汇报对接,加强与世界遗产中心和IUCN等组织的合作与联系,加强与世界遗产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沟通,举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世界自然遗产学术、科技与信息交流活动,借鉴各地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更好地保护好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加强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日常保护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职能职责,建立健全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及监管、机制制定完善自然遗产的保护目标、保护规则及具体细则,完善监测设施。(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决议》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市人民政府成立张家界市落实《决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风景名胜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旅游外事侨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世界自然遗产与风景名胜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指挥、亲自参与。各牵头单位对牵头的任务要负总责,按照本方案要求,会同其他责任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指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各项任务实施,确保按时间、按标准、按要求完成。
(二)加强协作,整体联动。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积极争取支持。各单位之间既要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又要通力协作、相互沟通、搞好配合,努力形成聚集发力、夯实责任、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落实见效机制。
(三)强化考核,严肃问责。结合《张家界市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2016年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将落实《决议》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对武陵源区及市直各责任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由市落实《决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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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