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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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修订《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
暂行办法》的通知
张建发〔2016〕25号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对《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6日
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动态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全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的具体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委托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及行业协会负责。
第四条成立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第五条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工作从2015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评定范围:
(一)市直属或各区县管辖的建筑企业;
(二)中央、湖南省在张的建筑企业;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地入张的建筑企业
1.外地入张企业评定前连续三年在张有在建工程项目并连续依法纳税的;
2.较好地履行行业协会会员义务;
3.其它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评定对象:
在张家界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具备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不得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一票否决”行为)。
第八条申报诚信等级评定的条件:
年度内,申报企业在张承建、在建或竣工符合下列规模标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
(一)特级企业:不少于两个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或者全年总合同额≥10000万元;
(二)一级企业:不少于两个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或者全年总合同额≥4000万元;
(三)二级企业:不少于两个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额≥600万元或者全年总合同额≥2000万元;
(四)三级企业:不少于两个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单项合同额≥200万元或者全年总合同额≥500万元。
第九条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分为三级:
(一)AAA级信用企业;
(二)AA级信用企业;
(三)A级信用企业;
第十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指标为五项,总分为100分。
(一)建筑市场行为30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否有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是否有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对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利用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是否存在围标或串通投标行为;是否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企业是否按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配备项目部人员,人员变更是否履行备案手续;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情况;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施工现场履职;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是否配合检查督查;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企业施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是否完备。
(二)工程质量20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情况;省市检查过程中实体质量情况;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情况;一年内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优良率情况;有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执行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是否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是否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是否违反质量保修规定;国家、省、市获奖情况。
(三)工程安全20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情况;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制度;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企业是否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并按规定报告和建立事故档案。
(四)企业管理15分。企业获得市级以上银行信用评级情况;企业内部职工稳定情况,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建造师及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一线工人持证、上岗、培训率情况;办公场地、农民工学校、办公设备情况;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与建设单位发生工程款结算纠纷并影响工程竣工备案的;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情况;计划生育、报送报表、建设项目资料整理和档案管理情况。
(五)社会和经济效益15分。参加政府和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赴境外、省外、市外施工情况;参与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稳定情况;大力支持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或福利事业情况;年度完成的单位工程数量和总额情况;经济效益,利润额情况;职工的各项待遇情况;资产负债率、纳税额情况;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情况。
第十一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划分
(一)AAA级信用企业标准:五项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每年评定数量不超过7家,从高分往低分排。
(二)AA级信用企业标准:五项指标得分在70分及以上,每年评定数量不超过10家,从高分往低分排。
(三)A级信用企业标准:五项指标得分在60分及以上,每年评定数量不超过15家,从高分往低分排。
第十二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经评定后,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第十三条在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年度内,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已评定的建筑市场诚信等级:
(一)年度内累计死亡2人或发生较大以上等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二)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四)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严重偷税漏税、违法违纪行为的,已被税务或司法机关查实处理的;
(五)申报资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被查实的;
(六)其它严重失信行为,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
(七)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内四次通报批评的企业。
第十四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程序:
(一)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开展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的通知;
(二)各区县的建筑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报企业所在地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评分,形成书面意见统一报送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其它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直接报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审小组根据各建筑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企业评定资格进行审查,并对资审情况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先由市建筑业协会进行初审评分;再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组建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企业进行专家评分。专家委员会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成员由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安全、行业协会代表组成;
(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将评分结果汇总,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定;
(六)评定结果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七)授予企业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证书。
第十五条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评定内容、程序或者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接到书面质疑后,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暂行办法规定调查处理并书面答复。
第十六条参与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
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市场行为)
申报单位:(盖章)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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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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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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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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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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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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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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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行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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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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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招标投标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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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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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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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施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许可证》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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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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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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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是否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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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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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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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利用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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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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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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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围标或相互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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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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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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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恪守信用;企业是否按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配备项目部人员;人员变更是否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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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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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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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项目部主要成员是否在施工现场履职;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配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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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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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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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扣4分,有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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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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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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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质量)
申报单位:(盖章)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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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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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协会评分
|
专家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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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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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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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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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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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法规、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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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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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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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监督手续,省市检查过程中实体质量情况;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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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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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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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荣获国家、省、市、县质量“先进单位”情况,年度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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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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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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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90%,优良率在30%以上计3分,20%-30%计1-2分,20%以下计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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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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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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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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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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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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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有无不按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是否违反质量保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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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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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获国家级工程优质奖项:鲁班奖3分/项、其他优质工程奖2分/项;
(2)获省、部级工程优质奖项:芙蓉奖、省优良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2分/项,其他优质工程奖1分/项;
(3)获市级工程优质奖项:1分/项;
(4)若同一工程获多项奖,按分值最高的计算;
(5)得分按奖项累加,最高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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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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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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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安全)
申报单位:(盖章)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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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序
号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协会评分
|
专家评分
|
主管部门
评定
|
备注
|
|
工程安全
20分
|
3.1
|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范、标准情况;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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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企业是否通过安全认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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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3.3
|
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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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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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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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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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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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企业是否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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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并按规定报告和建立事故档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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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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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企业管理)
申报单位:(盖章)表4
|
名称
|
序
号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协会评分
|
专家评分
|
主管部门评定
|
备注
|
|
4.1
|
金融信用评级市级以上银行(含市级)信用评级:
(1)“AAA”级计2分。
(2)“AA”级1.5分。
(3)“A”级1分。
(4)未评级0分。
(5)本项最高2分,最低0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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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管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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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企业内部职工稳定,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职工有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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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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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安全员等九大员配备人数达到标准,一线工人上岗培训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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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定期年检;施工现场管理情况;办公场地、农民工学校、办公设备和计划生育情况。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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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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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是否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与建设单位发生工程款结算纠纷并影响工程竣工备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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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是否按期报送报表;建设项目管理和档案情况。
|
2
|
|||||
|
小计
得分
|
|||||||
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社会经济效益)
申报单位:(盖章)表5
|
名称
|
序
号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分值
|
协会评分
|
专家评分
|
主管部门评定
|
备注
|
|
社会和经济效益
15分
|
5.1
|
年度内完成的工程项目数量和总额情况;缴纳税费情况。
|
2
|
||||
|
5.2
|
财务及职工待遇情况;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情况。
|
2
|
|||||
|
5.3
|
近年来参与抢险救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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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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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支持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福利事业情况;维护社会稳定情况。
|
3
|
|||||
|
5.5
|
参加政府和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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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
赴境外、省外、市外施工情况。
|
2
|
|||||
|
小计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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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标准(一票否决)
申报单位:(盖章)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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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序
号
|
评定内容及标准
|
违反的事实
|
|
6.1
|
年度内累计死亡2人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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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年度内因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二次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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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年度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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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年度内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严重偷税漏税、违法违纪行为的,已被税务或司法机关查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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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申报资料或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被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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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年度内存在其它严重失信行为,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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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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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次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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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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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评分汇总表
申报单位: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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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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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评定得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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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行为
|
30
|
|||
|
质量
|
20
|
|||
|
安全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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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
15
|
|||
|
社会和经济效益
|
15
|
|||
|
合计得分
|
||||
|
评定等级
|
AAA
|
AA
|
A
|
|
评定委员会成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