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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开展2015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督查的通知
张建发〔2015〕67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15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
质量安全等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市质安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继续保持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的良好局面,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我局将组织对2015年三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区县建设局、开发区分局、市质安处,被抽查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单位。
二、重点督查内容
1.工程质量两年行动自开展以来贯彻落实情况。核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新开工签署和已在建项目补签授权书、承诺书情况;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查处、曝光情况。(10分)
2.“打非治违”工作落实情况。查非法违法项目台账和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10分)
3.现场质量安全受控情况。工程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图是否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加盖施工图审查章;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脚手架、支模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临边洞口防护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监控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所有保障性住房均列入本次检查重点。(25分)
4.建筑渣土扬尘治理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挡、大门、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道路硬化、覆盖等渣土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10分)
5.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及其他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15分)
6.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省厅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分)
7.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内部监管体系建设及监督规范化考核情况。(15分)
8.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5分)
9.考核2015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单独考核打分)
三、督查时间
2015年9月9日至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方式
1.根据督查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2.每个区县随机抽查三个项目,其中必抽一个非正常项目。
3.意见反馈和问题交办。
4.跟踪督办。督查组要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各区县建设局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到位后的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5.督查通报。根据督查情况,下发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准备好相应的汇报材料(工程质量两年行动要有自开展以来的专项汇报材料)和检查资料,做好迎检准备,本次督查通报将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分管领导。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