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null
名 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ZJJCR-2013-16006
张建发〔2013〕71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建设局、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局,局属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秩序,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主要人员实行考核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主要人员必须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管理范围。
二、各区县建设局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市管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由局建筑管理科具体实施。
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主要人员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逐步纳入考核管理。
四、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应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及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明确的要求配置。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实行指模打卡考核管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主要人员应在工程开工前,凭中标通知书和相应的资格证书,将《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确认书》(见附件一、二)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影像、指模电脑采集存档手续,并自工程开工之日起,由本人每星期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指模打卡一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指模打卡的关键岗位主要人员应与录入湖南省监管信息平台的人员一致。
六、工程完工前,施工(监理)企业一般不得更换和撤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确因身体健康状况、调离本单位等原因不能任职需要变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将《建设工程招标后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备案表》(见附件三)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填报变更审查表,并变更指模和监管信息平台的内容。更换人员的资格等级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人员更换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总数的50%。
七、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同一项目一次没有按规定到岗按指模打卡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约谈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限期整改;两次没有按规定到岗按指模打卡的,上报个人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三人次没有按规定到岗按指模打卡的,上报所在企业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及所在企业在同一项目一年内被记两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列入张家界市建筑市场黑名单;属外地入张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入张承接建设工程业务,本地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业务。
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在其网站和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九、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建筑市场联动监管,加大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责、变更等情况的监管力度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确认书
2.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确认书
3.建设工程招标后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备案表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1月1日
附件1: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确认书
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岗位 |
姓名/电话 |
现场核查证件号码 |
保留指模 |
现场摄像 |
本人签名 |
|
|
项目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
建造师注册证号 |
||||||
|
安全考核证号 |
||||||
|
技术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
职称及证号 |
||||||
|
施工员 |
身份证号 |
|||||
|
上岗证号 |
||||||
|
质量员 |
身份证号 |
|||||
|
上岗证号 |
||||||
|
安全员 |
身份证号 |
|||||
|
上岗证号 |
||||||
|
安全考核证号 |
||||||
注:本表按施工项目部具体人员配置情况相应扩展制作,并提供企业派驻施工项目部人员文件原件以及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外地入张企业需提供入张备案表。
附件2:
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确认书
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岗位 |
姓名/电话 |
现场核查证件号码 |
保留指模 |
现场摄像 |
本人签名 |
|
|
总监理工程师 |
身份证号 |
|||||
|
监理岗位证号 |
||||||
|
总监代表 |
身份证号 |
|||||
|
监理岗位证号 |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身份证号 |
|||||
|
监理岗位证号 |
||||||
注:本表按监理项目部具体人员配置情况相应扩展制作,并提供企业派驻监理部人员文件原件以及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外地入张企业需提供入张备案表。
附件3:
建设工程招标后项目管理人员变更备案表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
|
工程地点 |
中标人 |
||||||
|
建设规模 |
中标价 |
||||||
|
项目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执业资格 |
变更原因 |
姓名 |
执业资格 |
||
|
施工(监理)企业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随表附上有关证明文件。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3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