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null
名 称:张建发[2012]28号文件附件二
附件2:
二〇一二年二季度全市质量安全大检查用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建筑层数:
结构形式:
形象进度:
检查依据:
一、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二、省质安监总站2011年11月16日下发的湘质安监字〔201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钢筋质量控制的通知》;
三、省质安监总站2012年5月14日下发的湘质安监字〔2012〕13号《关于印发三个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市建设局2010年6月22日下发的张建发〔2010〕26号文《张家界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五、市建设局2010年11月18日下发的张建发〔2010〕43号文《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六、市住建局2012年4月18日下发的张建发〔2012〕15号文《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张家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各区县贯彻落实省、市建管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情况;
八、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检查内容:见附表
检查人员:检查日期:
责任主体市场行为方面检查情况表(一)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
1 |
建设单位 |
是否办理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是否单列文明施工措施费并及时支付;是否签署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监管协议;施工合同是否备案,有无阴阳合同;工程监理招标和取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图(含建筑节能、基础、加层等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均经审图机构审查且加盖审查合格专用章;委托检测机构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业务。 |
|
|
2 |
监理单位 |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监理规划、细则、方案和制度的制定、编审和实施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以及对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核查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监理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职责,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监理措施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按规定报告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规定数量、频率对试块、试件和材料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情况;按规定对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开展平行检验情况。 |
|
|
3 |
施工单位 |
企业资质是否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部是否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特别是焊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是否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到岗到位;公司对项目部是否每月不少于一次质量安全检查;其中保障性住房企业负责人每周不少于1次的检查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并得到认真落实(通过验收);技术交底和施工日志是否记录详实。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方面检查情况表(二)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
1 |
地基与 基础工程 |
浅基础是否进行地基承载力试验;灌注桩是否进行超前钻;预应力管桩进场是否按省质安监总站12号文通知要求严格验收;桩基检测是否符合要求;单桩砼试件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组织桩基子分部验收;是否及时组织基础分部验收。 |
|
|
2 |
钢筋工程 |
钢筋调直优先采用机械方法;当采用有延伸功能的冷拉方法时,光圆钢筋冷拉率不应大于4%,变形钢筋不应大于1%,即Φ6、Φ8、Φ10盘圆钢筋实测直径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约0.3mm,变形钢筋采用重量偏差检验。抗震设防用钢筋是否满足抗震要求。钢筋进场使用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验验收合格再使用的原则;严禁采用不经折角加工、轴线严重偏移的“搭接焊”;直径小于16mm或大于25mm的钢筋禁止采用电渣压力焊;浇筑砼梁板前,其上部柱、墙竖向钢筋上应绑扎不少于三道定位箍筋或纵筋及拉筋。 |
|
|
3 |
砼工程 |
预拌砼进场应严格验收,现场测定塌落度,禁止加水、掺合料等改变配合比,禁止超时使用,在浇筑地点同时取样制作标样和同养试件;现场零星搅拌砼应设置搅拌机棚,施工配合比中的水泥用量应符合50kg的倍数便于操作,应配备称量台对砂石称重,搅拌用水应安装水表计量;梁板底模及其支撑拆除时的砼同养试件强度或回弹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浇带模板支撑应自成体系,拆模后应采取加固和保护措施;楼梯板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梯板三分之一跨处;砼试件表面应留有包括浇捣时间、部位和强度等级等内容的硬标示,同养试件采用钢筋笼保护后留置在相应结构部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养试件养护至等效龄期600℃·d进行检验,拆模同养试件养护至拆模前;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是否及时组织主体分部验收。 |
|
|
4 |
预制构件 |
预制构件进场应进行结构性能抽样检验,其外观标示、尺寸、配筋、龄期等必须符合要求;预制板搁置长度在砌体上不少于10cm、在砼梁上不少于8cm;安装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堵头灌浆和拼缝吊模处理;安装时应找平、座浆;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
|
|
5 |
砌体结构 |
检查现场砂浆品种和配合比实际应用情况,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是否存在使用自落搅拌机等不符合要求的机具搅拌砂浆和用外加剂代替石灰的情况,检查计量器具设置应用,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砂浆试块取样部位、频率、留置数量、养护环境、标识等;施工时所用蒸压加气砼砌块和砼小型空心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天,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小砌块应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用尺量检查10皮砖灰缝厚度,用百格网检查作业面的砂浆饱满度;蒸压加气砼砌块墙底部200mm高应实砌;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并应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
|
|
6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
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定位、基槽验线、楼层标高、轴线、垂直度、沉降观测等测量复核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预应力张拉、灌浆记录,桩基施工记录,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记录等应内容齐全、结论明确、签认手续及时、完整。 |
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检查情况表(三)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
1 |
文明施工 |
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隔离栏,工地内硬化到位,排水通畅无积水,材料分类堆放,标示有序,无生活垃圾,有垃圾站(池、桶);有企业标示和“六牌一图”;临建办公、住宿等符合安全、卫生、消防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工地食堂和农民工学校符合相关要求;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
|
|
2 |
消防安全 |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只设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且保持畅通;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每个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建筑高度大于24m时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竖管应采用钢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不应少于2套。 |
|
|
3 |
重大 危险源 |
工程项目按规定开展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重大危险源名录编审、公示、与工程实际相符性、监控检查及台账建立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家论证及按方案落实、开展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 |
|
|
4 |
临时用电 |
方案与设施应相符;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三大系统;总配电房应设置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和干粉灭火器;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形成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设备自带的开关箱不能代替专用开关箱;禁止私拉乱接、电缆拖地等现象;临建设施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等安全技术档案应建立齐全。 |
|
|
6 |
安全防护 |
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高层建筑外脚手架、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临边、洞口、通道、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进出料口、卸料平台等是否按规定做好定型防护;架体内水平防护、塔吊坠落半径范围内双层安全防护棚搭设情况。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表(四)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
1 |
深基坑 |
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
|
|
2 |
支模架 三个一 主题活动 |
1.编审一份合格的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编制内容是否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规定要求;荷载取值、计算模型、计算公式、相关技术参数、验算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其施工工艺、流程、方法是否可行;各种构造要求,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等;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2.搭设一个规范的支模架:搭设之前,是否组织对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钢管、扣件、顶托等杆件及构配件是否进场验收并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支撑形式、结构体系、杆件间距、构造措施等是否按照编审合格的专项方案进行搭设;支架基础是否坚实、平整,是否设置排水措施,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下层楼板是否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能力;支架底部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立杆、扫地杆、纵横水平杆的接头方式、接头位置、错开距离是否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多层悬挑结构模板支撑体系的上下立柱是否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上,是否连续支撑三层及三层以上;结构边梁支模采用斜撑杆支撑时,支撑点是否稳定可靠,支撑底脚是否有防滑移的可靠措施;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支模架验收。3.培养一批称职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配备了模板支撑系统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是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组织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模板支撑系统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是否有培训教育记录;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是否熟悉和掌握模板支撑系统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和相关要求。 |
|
|
3 |
脚手架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搭设、验收、使用、拆除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程。 |
|
|
4 |
起重机械 |
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与使用登记;安装(顶升加节)、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以及安装队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符合安全技术规程。 |
区县监管工作检查情况表(五)
|
序 号 |
检查内容 |
工作情况 |
|
1 |
贯彻省、市会议精神情况(查会议资料、记录),全年质量安全工作目标、工作布置情况 |
|
|
2 |
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自查情况(查相关检查记录、总结) |
|
|
3 |
对所属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是否进行考核,对辖区内商品砼企业质量是否进行抽查。 |
|
|
4 |
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及运行情况(重点查重复押证、录入不及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