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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张家界市建筑工程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 动方案
张建发〔2012〕27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建筑工程201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张家界市建筑工程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张家界市建筑工程2012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部署,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等七局委《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张安监〔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特制定张家界市建筑工程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工作。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要紧密结合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张家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杨新明副局长任组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局建筑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活动安排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咨询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教育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配合市安委认真组织好6月4日-10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
2、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2012年张家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张建发[2012] 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10日左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3、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制定企业管理手册并对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年初目标通过安全认证的目标;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监理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依法严格实施现场安全监理。
4、加强业务教育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促进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工地要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结合工程进度定期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要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和工人权利义务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广泛采取案例教学、动画演示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同时各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管队伍素质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活动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同时要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上报工作,6月25日前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8222568。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2年5月29日印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