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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65号建议的答复

2020/08/20 5.8k 阅读 242 点赞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6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交警支队作者:

名 称: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65号建议的答复

向文红、李启慈、陈皎等1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统筹城乡道路设置标志标牌管理的建议》(第6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永定区政府、武陵源区政府、慈利县政府、桑植县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指出:目前,我市城区和乡村道路上设置标志标牌很多,有公安、交通部门设置的道路交通指示牌,有旅游部门设置的旅游指示牌,还有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的指示牌、指路牌等标志不规范,将严重影响了我市城区城市市容市貌,甚至有的对交通安全产生了危害。

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研,为了更好地解决代表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先后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对不合规范的交通标识进行清理,制定了《道路交通标识标牌清理工作方案》,主要是针对时间已久、不清晰的标志标牌、被树枝树叶遮挡的标识标牌,被车辆撞烂撞倒的标识标牌,以及人为损坏的标识标牌。上半年以来,由交警支队党委委员陈良耿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到国省道等重要路段、路口调研,共撤除不规范的标识标牌23块,重新选址制作标识标牌25块,修复红绿灯28处,优化信号灯9处,增设指示标牌10处,补充标识标牌37处,增设警识抓拍42处,取消临时停车位8处。为落实大气污染攻坚的要求,制作了12块禁鸣宣传提示牌,并规范设计了标牌。市城管局摸排出需要整改的指路牌有32块,路名牌有8块,过境公路指路牌有14块,需资金40万元,预计7月底完成。

二是按标准制作标牌。民政部门答复将严格按照国家《地名标牌城乡》(GB17733-2008)标准。市文旅广体局答复将对旅游标志进行清理,旅游景点指引标识标牌一律按照GB5768标准制作,视觉信号表面色应符合GB8416,尺寸、文字、图案应符合GB5768规定,材料应符合GB-T18833规定。

三是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建议。给公路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交通标识标牌除了规范设计、规范制作以外还须安装在道路交通醒目位置,该维修的维修,对被树枝遮挡或损坏的标训标牌,及时进行清理和拆除,让驾驶人和乘车人及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一目了然。

感谢你们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电话:8283900

负责人:黄  翔

经办人:黄民主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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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