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治安支队作者:
名 称: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张公函〔2019〕66号(A类)
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
第15号提案的答复
张全、黎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养犬的提案》(第15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农业农村局、慈利县人民政府、桑植县人民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民对犬只在校园附近、景区景点、公共场所等城区活动无人套索牵引,乱拉粪便、污染环境、乱叫乱跑、扰车扰民,乱追乱咬,恐吓伤人的投诉不断,市、区县两级“两会”代表、委员对依法、规范文明养犬和加强犬只宠物管理也时有建议、提案。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
市公安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安部门职责是负责查处打击因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一是实行强制捕杀。组织开展清查城市流浪犬统一专项行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区县治安大队负责牵头、组织、指导辖区派出所开展清查行动,负责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狗患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集中整治,该捕杀的坚决捕杀。对辖区内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散养犬只、放养犬只、流浪犬只及禁养品种等犬只,一律视为野犬,予以捕杀。对全市公园、广场以及沿河风光带等公共场所的流浪犬只开展清查,负责对上述区域内的狂犬、野犬及禁养品种犬只的捕杀工作。二是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违反规定携犬出户,或者饲养的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责令整改,处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故意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17年和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法养犬行为21起,捕杀流浪狗5只。今年以来,各区县积极开展流浪犬抓捕治理工作,处理流浪狗100余只,疯牛1头,辖区流浪犬数量明显减少,流浪犬伤人事(案)件明显下降,维护了辖区群众的人身安全,切实提高了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
市农业农村局。一是积极开展免疫工作。狂犬病虽未纳入国家强制免疫范围,但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均安排了一定免疫工作经费。全市推行免疫与捕杀相结合的政策,开展犬只强制免疫工作,部分区县实行免疫全部免费的惠民政策,全市城区、景区的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100%,乡镇达到90%以上,做到重点区域全部免疫到位。二是加强疫情监测。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和上报疫情,根据实际拟定防控方案,加强与卫生部门沟通,互通信息,协同作战。三是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兽医服务进社区、文明养犬进社区等大型公益活动,宣传文明养犬,规范社区居民养犬行为。永定印制3000份《通告》和2.5万份《狂犬病防治知识摘编》发放到农户。武陵源举办区乡村三级防疫员培训班,专门聘请专家讲授狂犬病防疫知识和技术,发放2000多份宣传单。慈利在全县17个乡镇25所中小学开展防护知识讲座。
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基础工作,积极履职尽责,相互配合,做好犬只规范管理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市规范管理养犬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0744—8248043
负责人:孙泽
经办人:杨金玻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9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1份,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