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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2019/07/29 1.9k 阅读 339 点赞
张家界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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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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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张家界市公安局概况

部门职责

张家界市公安局是张家界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分析研究全市敌情、社情,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对策。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侦查行动,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对来我市的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的入境、出境、居留、履行等实施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境外人员证件受理、审批、签发工作及基层公安机关境外人员管理基础工作;负责全市涉外案件的查处指导和协调。

(5)领导和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6)指导和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7)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旅游市场治安管理,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8)依法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9)承担全市涉恐案件侦查打击、涉恐情报线索核查跟踪、反恐防范指导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10)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收容教养的审批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依法执行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罪犯的刑罚,依法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实行羁押、看管,直接管理张家界市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收容教养所)等监管场所。

(12)组织实施对来本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承担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科学技术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市局机关公安业务经费的计划、分配、管理工作。  

(16)负责和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组织、管理、督促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警民公共关系建设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协助管理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

(17)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严重违纪案件。

(18)指导全市的森林公安工作。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21个内设机构。2018年末,市公安局人员编制数为240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245人。

第二部分 张家界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部分  张家界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20,395.56万元,比上年增加4918.75万元,增长31.78%。原因主要是办案非税收入增加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19,387.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7,129.97万元,占本年收入88.36%;其他收入2,257.08万元,占本年收入11.64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17,97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4.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1.31 %;项目支出10,548.6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58.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38.48万元,比上年增加5,738.06万元,增长46.27%。原因主要是办案非税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8.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87.84 %,比上年增长39.68%。原因主要是办案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3.93万元,占8.01 %;公共安全支出13333.73万元,占84.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14万元,占2.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79万元,占0.7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243.57万元,占1.54%;其他支出390.97万元,占2.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759.44万元,支出决算数1578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办案成本增加数额不确定性。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753.93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50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10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2920.49万元,年初预算584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其他资金支出部分开资。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7050.39万元,年初预算7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及办案支出增加。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支出决算2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支出决算25.1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支出决算397.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支出决算241万元,年初预算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支出决算4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支出决算43.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支出决算706万元,年初预算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1922.75万元,年初预算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及办案支出增加。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拘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3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410.24万元,年初预算40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单位年中增人增资。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0.43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17.47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121.79万元,年初预算12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6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243.57万元,年初预算24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390.97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4.04

万元,占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8.13万元的41.77%。其中人员经费5,67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923.5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62.45万元,年初预算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7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买15辆公务用车,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7.42万元,增幅2.70%,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购置费增加。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2.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9万元的374.5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新购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决算数比 2017年增加42.44万元,原因是车辆购置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402.74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车辆购置费,决算数比 2017年增加81.8万元,原因是新购车辆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9万元的136.22%,主要用于车辆加油、保险、维修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新购车辆运行费,决算数比 2017年减少39.36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

3、公务接待费2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7 万元的44.01 %,主要用于办案、联系工作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决算数比 2017年减少25.04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其中:(1)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29.4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共553批次、312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整体绩效目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阻工闹事、群众滋事、医闹、非法上访等涉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证券犯罪、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加大"黄、赌、毒"等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企业、欺客宰客、追客赶客等违法犯罪活动;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对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大型活动、监管场所等监管到位;加强网络阵地管控、网上侦破打击,规范执法流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命案侦破率达90%以上,刑事案件破案率不低于上年水平;力争全市"盗抢骗"发案率逐年下降,破案率突破25%;完成省下达的缉毒执法打击任务;不因防范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影响全市政治社会稳定的事件;及时侦破影响较大的涉网犯罪案件。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效益指标:依法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严防重大社会风险,进一步优化旅游治安环境,净化网络治安环境,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无冤假错案,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52万元,比2017年减少162.81万元,增长下降14.99%。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2,60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5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界市公安局(本级).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