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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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家界市党政机构设置的通知》(张委〔2001〕18 号)和《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发〔2001〕 4 号)精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和法规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研究制定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市编办文件规定设置机构。市教育局内设7个科室,下设7个二级机构,核定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9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69人。
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929万元,收入3237.4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9.52万元,收支结余1876.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76.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808.1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5年度基本支出75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9.56万元(基本工资141.27万元,津贴补贴22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98万元(退休费178.4万元)。
2015年,我局严控三公经费的增长,新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范围、标准、报批程序等实行了严格规定,实行对口接待,坚持统一管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须由对口科室(单位)填写接待申请单,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规划财务科科长、分管财务领导逐级审批,最后由规划财务科统一安排,未履行接待审批程序的接待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公务用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并明确每辆车耗油指标,维修实行定点审批,并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2015年度三公经费74.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5万元,出国出境0万元。比2014年度三公经费108.89万元下降31%。
(二)专项支出情况
一是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张政发〔2014〕14号),市财政2015年下达我局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5万元,本着提高职业学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丰富专业建设内容,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及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安排使用如下:张家界旅游学校30万元,其中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建设补助经费20万元,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补助经费5万元,市级专业技能抽查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武陵源区旅游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建设补助经费10万元;张家界侨辉职业技术学校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建设补助经费5万元;市本级职业教育工作经费10万元。
二是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专项资金。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根据张家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2015年下达我局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资助了全市198名贫困大学新生,其中市资助中心15人,市民族中学22人,永定区40人,武陵源区11人,慈利县70人,桑植县40人。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了规范和加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市实际,2015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市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张财教〔2015〕335号)和《市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张财教〔2015〕336号),分别就资金支持对象与范围,申报、审核与资金下达,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资金申报做了详细规定,有效增强了资金的监管力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5年,市教育局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按照“改革、安全、提质、公平、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系统保持安全稳定,教育形象持续提升。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我局坚决执行经费预算管理,确保预算不增长,支出不超预算。在反厉行节约、对铺张浪费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高度重视下,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配合,三公经费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办公性行政经费年初预算,按照上级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的执行管理,不断提高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我市农村地区山大人稀,办学条件有待更一步加强,各项教育资金严重不够用,需要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二是一些专项资金下达迟缓,如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资金,部分学生入学之后才收到。
六、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二是拓宽教育专项资金投入渠道,如全市教师培训专项、校车安全专项等;三是做到工作流程规范,需要使用的资金能提早下达,避免在年底不能支出而结转下年度。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16年08月24日
附件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 过 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0 |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0 |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5 | ||||
| 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5 | ||||
| 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0 | ||
|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 过 程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5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8 | |
| 履职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6 | |||
| 社会效益 |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 80%(含)-90%,计4分; | ||||||||
| 70%(含)-80%,计2分; | ||||||||
| 低于70%计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