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
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及《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张家界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问题整改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公示如下。
一、指出问题
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全省14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不完善,应开展跟踪评价的52家产业园区中,有8家未完成跟踪评价,占比15.4%。2019年以来,全省十余家产业园区因环境问题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挂牌督办。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规划环评,限期完成跟踪环评或调区扩区规划环评;严厉查处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降低违法行为发生率,努力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一是完成园区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价编制及报审。二是严厉查处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严查无证经营单位从事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三是加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确保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园区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价编制及报审情况。我市张家界高新区、慈利产业开发区、桑植产业开发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3个园区均对环评批复有关要求落实情况开展了自评估,环评批复要求均已落实,园区现状与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均相符。
(二)园区环境管理情况。一是引入环保管家服务。我市3个园区均委托社会环保服务机构开展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服务,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技术咨询服务,大大提升了环境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建设。3个园区已按期完成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具备园区区域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在线监控数据、自行监测数据、“智慧电力”数据、排污许可数据采集及展示功能,并与省平台联网。三是开展环境质量监测。3个园区均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定期对园区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进行了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能够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要求。四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3个园区均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及时开展了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编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省级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我市3个园区2021年、2022年均为环保合格园区。
(三)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一是废水治理情况。3个园区排水均实施雨污分流,截污、排污管网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建成区雨污管网完善,分别配套建有污水处理厂1座,园区企业生产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尾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废气治理情况。3个园区所有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张家界高新区设置集中供热系统,采用天然气(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企业均配套废气净化装置,能够实现废气达标排放。三是固废处置情况。张家界高新区、慈利产业开发区共有5家危险废物回收公司从事废液、废油、废电瓶等危废集中收集转运活动,均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环境执法监管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园区企业均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2021年以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园区企业生态环境执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双随机”抽查,扎实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涉VOCs专项执法检查、枯水期、大气特护期专项执法检查、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利剑行动”、大气监督帮扶等各类专项行动,对产业园区内生产企业以及园区配套建设的集中治污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共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3起,并督促整改到位,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安排专人每天查看在线监控平台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发出提醒,督促企业和运维单位查找原因并落实整改,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加强执法监管的同时,注重对企业的帮扶指导,2023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到张家界高新区开展了服务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为园区7家主要排污单位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五、验收销号
2023年11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小组召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核查验收会”,对张家界市排污许可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工作组织核查验收,认为张家界市已对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
六、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示通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744-822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