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及《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张家界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目前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基础数据有待统筹整合,观测、调查、评估等基础工作有待加强”问题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
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
二、整改措施
(一)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市县两级制定了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施方案,成立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开展资源调查技术培训,抓好试点县(慈利县)先行先试工作,并以林长制为抓手,将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纳入全市林长制工作考核,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全面推进各区县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
(二)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2021年12月31日前启动我市生物多样性监测试点工作,实施我市生物多样性监测示范,完善以湖南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示范点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
(三)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深化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工作机制,整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县数据,分层级、分类型、分物种探索建立开放式的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成效
(一)高度重视,全面完成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张发电〔2022〕1号)。明确责任主体单位为张家界市林业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主要工作任务为:认真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物多样性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各区县加强生物多样性数据整合及调查、监测、评估等工作。我市克服疫情等影响,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现已全面完成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任务,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同时,为了彰显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质量,2023年9月,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张家界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
(二)建立机制,健全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张家界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就《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召开多次会议专题研究反馈意见,严格执行《张家界市八大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出台了《张家界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2022年9月,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张家界市建立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是全省首个出台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市。构建了以湖南八大公山国家级生态监测站、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救护繁育中心、张家界环境监测中心站、湖南慈利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和张家界市、桑植县、永定区3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为中心的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同时,我市结合林长制“一长四员”划定2030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网格,落实2228名生物多样性保护巡护员,加强对重点物种栖息地的巡查巡护工作,重点开展对黑熊、林麝、长果安息香、珙桐等“旗舰”濒危物种的监测信息采集,组织开展我市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疫源疫病监测、栖息地保护等数据的专项监测评估。
(三)完善信息,建立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2023年8月,我市以湖南林业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数据采集系统为支撑,结合我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实际数据,整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调查监测数据,完成了我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数据信息的上传,建立了张家界市生物多样性资源基础数据平台,完善了市、县两级生物多样性资源数据库和全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为有效保护张家界市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遗传多样性提供科学依据。
四、验收销号
2023年9月7日,省林业局组织验收工作小组对张家界市“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有待加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核查,资料审查,出具验收意见。经省环保督察整改办研究审核,认为张家界市已对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五、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示通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张家界市林业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0日,共10天。
受理联系电话:0744-8381580
张家界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