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
察反馈排污许可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及《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张家界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在推行排污许可方面,湖南省虽然发证数量位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
提高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
二、整改措施
(一)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排污许可方面培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二)加强质量核查。组织第三方技术团队对已发证进行复核,按照《张家界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分3年时间对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其中2021年完成核查总数的40%,2022年完成70%,2023年完成100%,对存在错报漏报情况及时修正变更。
(三)加强现场复核。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审批环节中的“会签”工作交由固定污染源所在地进行,便于就近现场核实、资料审核。
(四)将排污许可证列入“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
整改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效果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张家界市在册发证管理企业198家,其中重点管理40家,简化管理158家;登记管理1494家。
(二)排污限期整改“清零”及“双百”任务完成情况
1、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100%
2020年度执行报告应提交190家,注销5家,提交185家,提交率100%;2021年度执行报告应提交190家,注销7家,提交183家,提交率100%;2022年度执行报告应提交173家,注销4家,提交169家,提交率100%。
2、证书质量核查率100%
2020年底发证总数196家市级核查71家,发现问题企业37家,37家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省级核查发现问题企业9家,9家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抽查发现8家问题企业,8家已完毕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双百任务完成进度40%。2021年底发证总数190家,核查109家,发现问题企业92家,92家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省级核查21家发现问题企业18家,18家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部、厅改正事项清零发现问题企业11家,11家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两年完成核查210家(71+9+109+21),双百任务完成进度100%。2022年底发证总数180家,核查10家,发现问题企业10家,10家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省级核查发现问题企业4家,4家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省级抽查发现问题企业7家,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2023年10月“回头看”及“常态化”抽查企业共38家,问题企业33家,有重点问题的16家预计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变更,一般问题的17家下次变更时对问题一并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工作程序。制定了《张家界市排污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形成属地管理负责现场核查,相关科室联合审查,第三方机构复核“一条龙”运行机制。
(四)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长效管理机制。将排污许可证质量列入“双随机”抽查监管事项。近3年来全市共有179家发证企业纳入了“双随机”执法监管范围,抽查检查88家次,发现1家企业未按时提交执行报告被立案查处。
(五)加强排污许可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近三年来,先后4次组织各分局、高新区、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重点企业负责人200多人次参加国家及省市举行的排污许可质量培训及帮扶座谈会。
四、验收销号
2023年11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验收小组召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核查验收会”,对张家界市排污许可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工作组织核查验收,认为张家界市已对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
五、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示通过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0744-8223439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