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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安装电梯物联网终端的通告

2020/10/16 1.4w 阅读 174 点赞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装电梯物联网终端的通告

张政通〔2020〕55号

ZJJCR—202000007

为切实增强电梯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电梯故障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保障乘客乘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 号)、《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84 号)和《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特〔2014〕43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安装电梯物联网终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装电梯物联网终端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加强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电梯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决策及时、调度命令顺畅、应急救援快速、数据归集准确的重要手段。

二、电梯物联网终端安装工作由市、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应急、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配合实施;电梯物联网平台建设方负责具体安装、运营、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督促辖区内电梯使用管理者、产权所有人配合安装电梯物联网终端,加强电梯安全信息化管理。

三、电梯使用管理者、产权所有人应当主动配合做好电梯物联网终端安装相关工作,切实承担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

四、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应当配合做好电梯物联网监控终端安装调试工作。

五、对于故意损坏、盗窃电梯物联网终端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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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