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界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4/07/16 1.2w 阅读 537 点赞


关于《张家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

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目的

起草《张家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旨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经评审低价法招标文件编制。该文件详细规定了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格式等八大核心内容。通过使用统一的《示范文本》,确保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和潜在的不公平现象,从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为张家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4}33号)、《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4年4月10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24〕9号),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招投标实际,2024年5月10日,我局拟定了《示范文本》初稿。

(二)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我局于2024年5月11日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市司法局、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县住建局、市建筑业协会等部门发函广泛征求意见,收到意见与建议共28条,修改完善7条。5月7日,省住建厅印发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3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等文件,我局再次对《示范文本》(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示范文本》(审议稿)。

(三)专题研究。2024年5月28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力鹏主持召开政府采购反向竞价改革等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研究审核通过《示范文本》(审议稿)。

(四)合法性审查。2024年6月17日,《示范文本》(审议稿)报法制审批科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意见为合格。

四、主要内容解读

《示范文本》(审议稿)共四卷八章,从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一)第一卷共五章。第一章主要是规范招标项目概况、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评标办法、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等内容格式。第二章对投标人投标所需注意事项进行了告知。第三章明确了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第四章明确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规范工程量清单有关内容。

(二)第二卷共一章,主要明确了图纸获取方式,图纸目录及图名、图号、出图日期等内容。

(三)第三卷共一章。主要对技术标准和要求做了规定,对承包范围、合同工期、工程质量进行了明确。

  (四)第四卷共一章。主要是规范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包括投标函、投标保证、履约担保、项目管理机构等格式。

经局党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规范性文件行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