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概算编制与
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数量呈逐年递增态势,项目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对项目概算评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信息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统筹规划不够、建设目标不清、结合需求不紧、存量资源闲置、软件开发费用虚高、投资效益偏低等问题逐渐凸显。
为严控投资规模、降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成本,确立科学合理的概算评审机制、统一规范的建设运维标准,我们参照省发改委发布的《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概算编制与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概算编制与评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二、基本情况
我中心于3月7日收到市政府领导批示后,高度重视《工作指南》编制工作,通过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张家界实际情况及省发改委文件要求,听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意见,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工作指南》进行专项论证,结合专家组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工作指南》(报审稿)。
三、优化调整内容
通过认真研究《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概算编制与评审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文件,结合张家界实际情况,本着‘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工作指南》较《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在以下方面做了优化调整:
(一)定制软件开发费测算方面。参照《2022年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及《张家界市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V1.0》,为控制软件费用虚高,《工作指南》进行了以下调整优化:
1.政务信息化项目定制软件开发属于电子政务行业领域。因此,《工作指南》中软件开发生产率采用电子政务行业软件开发生产率中间值P50对应数值6.72计取,低于《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按照全行业软件开发生产率中间值P50计取值7.01,更加合理和精准。
2.增加设置业务领域政府(含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调整因子0.93;
3.参照相关标准,《工作指南》表3.1明确规模变更调整因子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概算评审阶段、预算评审阶段、招标阶段,项目结、决算阶段取值。
通过以上调整,更加符合张家界实际情况,有利于遏制政务信息化项目定制软件费用虚高问题。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方面。《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比我市财政部门出具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参考计费标准高83%,为节约财政资金,控制编制费用虚高,提高可研报告编制的有效性,《工作指南》参照市财政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标准进行设置并细化了计价说明。(详见《工作指南》表8)
(三)初步设计费方面。《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比我市财政部门出具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费参考计费标准高24%,为节约财政资金,《工作指南》参照市财政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标准进行设置(详见《工作指南》表9),并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关于初步设计方案限额设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照“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控制投资成本,规范概算审批和调整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的工作要求。
(四)安全评估费方面。《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在计价说明中明确:安全评估费相关子项是否计取应以省直单位前置审查中网络安全联审意见为依据。目前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前置审查中对网络安全进行专项审查机制不完善。因此,《工作指南》调整为:安全评估费相关子项是否计取视政务信息化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主管部门前置审查中网络安全审查意见为依据。
结合《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关于安全评估的要求,建议市委网信办参照湖南省地方标准《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审查规范》(DB43/T 2313-2022)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组织前置审查,提高我市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五)项目运维费方面。《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关于项目运维费方面仅做概念方面的阐述,未对项目运维费用测算方法进行说明。《工作指南》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全国各地先进经验,明确项目软硬件运维费用计费方法,并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期限、运维方案编制做了细化说明,有利于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方案科学编制及运维费用计费,从而降低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费用,减小财政用于政务信息化项目运维费用资金负担。
(六)发布实施方面。结合《省直系统评审工作指南》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工作指南》调整为拟以市发改委及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两家单位联合发文方式发布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7月21日